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10/2021-05716 | 文件编号 | 临平政办〔2021〕36号 |
责任部门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研究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研究室)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1-12-31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编号: | ALPD01-2021-0006 | 有效性: | 有效 |
关联类型: | 文字解读 | 征求意见和反馈: | 征求意见稿> 意见反馈 > |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临平区律师行业扶持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研究室) 发布时间: 2021-12-31 09:16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杭州市临平区律师行业扶持政策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
杭州市临平区律师行业扶持政策实施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决定》《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杭州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省、市关于律师行业扶持政策和保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我区律师行业扶持力度,培育和扶持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名声响的律师事务所,为高水平建设“数智临平·品质城区”,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样板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加快推进以律师服务为重点的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到2025年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律师执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律师队伍建设机制进一步完善。扶持与引进综合性强、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和在专业领域具备核心竞争力的律师,形成结构科学、专业齐全、执业规范、服务优质、保障有力的律师行业发展格局。
二、主要措施
(一)加大资金扶持政策力度,加快打造一批名品名所名律师
1.加强扶持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发展
(1)鼓励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倡导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发展,鼓励律师事务所整合兼并,扩大规模。对律师执业人数在20人(含)以上,律师事务所首次营业收入达500万元(含)、1000万元(含)(机构当年度审计报告1月至12月年营业收入,下同)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1000万元以上,每增加1000万元,追加奖励10万元,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次年在相同情况下不重复享受,在有进阶的情况享受差额奖励。享受落户补贴政策当年不享受本条奖励。
(2)鼓励律师事务所做名做优。律师事务所首次荣获国家级、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包括“文明律师事务所”“著名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万元。
(3)鼓励律师事务所做专做精。对律师事务所设有数字智造、知识产权、股权融资、生物医药等与区域发展方向与主导产业定位相符的专业服务团队,且在辖区执业期间被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等行业主管部门评定为国家级服务成果的,可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10万元。对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人数在20人以上且30%的执业律师具有会计师、证券期货、专利、商标代理、招投标、仲裁员等专业资格(质)的律师事务所,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加快引进品牌、特色律师事务所
(1)鼓励优质律师事务所总部招引。加强对高、精、尖律师事务所的招引力度,提高区域头部所占比。“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省级著名或优秀律师事务所”总所机构入驻,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经年度考核合格,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50万元;营业收入3000万元、2000万元以上的,经年度考核合格,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200万元、100万元。
(2)鼓励优质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鼓励知名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支机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省级著名或优秀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一年内达到20人以上执业律师,经年度考核合格,分别给予分所一次性补助100万元、50万元。
(3)鼓励新所入驻落户。新设律师事务所且一年内引进律师10人、20人、30人、50人、100人以上,经年度考核合格,分别给予律师事务所一次性补助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落户奖励政策可就高享受其一,不可重复申领。
3.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激励机制
(1)深化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区政府对全区法律顾问及重大法律服务事项的统筹协调。全面推行党政机关、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继续推行村(社区)法律顾问“以奖代补”补贴政策,按照杭州市有关文件标准,由区、镇(街道)财政各承担50%实施。
(2)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鼓励机关单位招录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工作人员,鼓励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与公职律师岗前培训。对符合参加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条件的工作人员,各单位每年给予两周脱产学习时间。
(3)鼓励律师参与社会服务。健全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机制,鼓励律师积极参与信访接待、参与“三源治理”,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按照《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司〔2020〕179号)要求标准发放法律援助补贴,制定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提高企业依法管理能力。
(二)加大人才扶持政策力度,加快打造一支高素质律师人才队伍
1.人才引育。将律师人才纳入人才目录,对符合相关高层次人才规定的律师,经人才主管部门认定,享受人才创业扶持和生活服务保障等政策。
2.执业补贴。继续实施青年律师创业扶持制度,对符合《关于进一步打造人才活力强区的实施意见》(临人才〔2021〕1号),给予相应补贴。
3.涉外奖励。鼓励境外案件代理工作。对律师参加“一带一路”等境外案件代理的,给予每个案件1万元的办案补贴,每名律师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三)加大办公用房扶持政策力度,降低律师事务所设所成本。
1.自购房设新律师事务所补助。对自行购置办公用房的新设律师事务所,当年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含)——3000万元(含)、3000万元(不含)——5000元万(不含)、5000万元(含)——8000万元(不含)、8000万元(含)——1亿(不含)、1亿(含)以上的,分三年给予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的补助。
2.租赁房设新律师事务所补助。对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新设律师事务所,且引进执业律师10人(含)以上,根据实际租赁自用办公面积,连续三年给予办公楼租金补贴,第一年按照年度租金50%补助,第二年、第三年按照年度租金30%、20%补助,每家律师事务所第一年补贴不超过50万元,第二年补贴不超过30万元、第三年补贴不超过20万元。律师事务所在享受补助期间不得转租该办公用房。
3.整合兼并律师事务所补助。对律师事务所整合兼并,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与购房或租房补助20万元、30万元、50万元。
(四)加大律师行业监管与保障,打造最佳律师执业环境
1.加强律师行业监管。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管理工作,按照要求建立杭州市律师协会临平区律师工作委员会,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做好律师行业日常工作。坚持行政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建立律师行业风纪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律师行业“两结合”管理,提高行业竞争力。
2.拓宽律师参政议政渠道。应在律师行业中发展一定数量的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立与完善律师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供法律咨询的工作机制。吸收律师参加各级各类咨询委员会及专家委员会,探索拓宽律师参政议政的途径。
3.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益。区级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上级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等文件精神,切实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律师会见权。建立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联席会议制度等各项制度。
三、附则
(一)政策不叠加。本意见涉及的扶持政策与其他同类政策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申请和受理。获得奖励的涉税支出由机构或个人承担。
(二)资金监管。扶持政策所涉及的资金由财政部门予以保障,区财政局和区司法局要定期评查各项奖励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
四、实施细则由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制定。
五、本意见自2022年2月1日起实施,实施期限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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