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13/2021-04421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教育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教育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1-04-30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2021年临平区各类高中招生加分项目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1-12-06 20:38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和《关于2021年余杭区、临平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2021年临平区各类高中招生加分项目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下列三类中任何一项条件的考生,可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
1.三侨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下同),外籍华人子女,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须随家长在国(境)外连续生活360(含)天以上,下同);
2.少数民族考生;
3.港澳台籍考生。
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多类加分条件的,同类(三侨考生、外籍华人的子女与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只取其中一项进行加分,不累计加分;不同类别可累计加分。上述三类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按《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警备区政治部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联〔2014〕2号)(见附件1、2)执行。
同一考生如符合军人子女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最高分进行加分。
符合军人子女加5分条件的考生,若同时符合上述第一条中加分条件的,可与第一条中获得的加分进行累计;符合军人子女加20分及以上条件的考生,不再享受其他累计加分。
三、符合条件的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援鄂医疗队员子女,可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具体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该类加分与其他类别的加分累计与军人子女加分累计相同。
四、申请与审核程序
申请和审核工作在2021年5月中旬前完成,逾期不再办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申请加分按以下程序进行。
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带《登记表》以及附件4中规定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外籍华人的子女(带《登记表》以及附件5中规定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援鄂医疗队员子女考生(带《登记表》以及附件8中规定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于5月18日到临平区教育局(临平区南苑街道东湖南路52-2号 华源天盛综合楼)12楼1212办公室办理,现场审核。
符合加分条件的军人子女,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申请方式、审核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见附件3)、符合加分条件的三侨考生,由区侨办审核(申请方式、审核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见附件6)。
3.符合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于月6日——5月17日,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hz.zjzwfw.gov.cn,下同)在线申请,通过数据共享获取考生民族信息的方式进行审核。
4.符合加分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于5月6日——5月17日,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7),分别由港澳事务部门和台办进行审核。
5.符合特殊情况加分的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于5月6日——5月17日,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后,于5月18日前分别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证明材料。
各初中学校完成申请后,请将《考生加分登记表》(见附件9)、《汇总表》(见附件10)电子稿及纸质稿(学校盖章)于5月20日前报送至临平区教育局12楼1212办公室。
所有经审核后的加分学生名单、加分分值等由我局公示、核准后加分。
五、其他
各学校要指导相关考生(家长)做好加分手续的办理,防止部分考生错报漏报。通过在线申请的加分项目,学校可通过代办服务等方式帮助确有需求的考生(家长)提交申请。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相关内容摘录
2.《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警备区政治部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联〔2014〕2号)相关内容摘录
3.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所需材料
4.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加分所需材料
5.外籍华人的子女加分所需材料
6.三侨考生考生加分所需材料
7.港澳台籍考生加分所需材料
8.援鄂医疗队员子女加分所需材料
9. 2021年余杭区、临平区各类高中招生加分考生登记表
10. 2021年余杭区、临平区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考生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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