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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21/2022-09264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2-01-19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征求意见和反馈:

关于《临平区大运河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方案》的解读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2-01-19 10:41:10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一)目的意义

按照全省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新使命,聚焦全区高标准打造江南水乡乡村振兴样板地、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区的新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立足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聚焦枇杷、水稻、水产三大产业,促进京杭大运河、运河二通道与周边区域协调发展,整体衔接推进,优化产业布局,聚集资源要素,延长产业链条,补齐发展短板,完善利益联结,引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向形态更高级、结构更合理、融合更深入迈进,打造全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新样板。

(二)政策依据

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加速实现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贯彻落实区第一次党代会、区委一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区政府全体扩大会议有关精神,根据《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导则(试行)》(浙农园办〔2017〕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农园办〔2020〕1号)等文件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该建设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规划布局

与全区美丽乡村、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临平段)建设相融合,区域发展更加协调,分工合理、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的农业发展格局基本确立,累计建成10个以上AAA级景区村庄。

(二)产业融合

推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发展,建成融生产、加工、营销等为一体的年产值3亿元以上的枇杷全产业链、年产值2亿元以上的水产全产业链、年产值1亿元以上的水稻全产业链,打造丁山湖板块和运河北片核心圈2个产业融合型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区,在塘北村、塘栖村、双桥村和崇贤村建成4处休闲农业观光园。

(三)主体活力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新增培育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家、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家,争创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1家,争创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1家、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1家,培育园区内农创客至50人以上。

(四)绿色体系

巩固深化“一控二减四基本”成果,全面落实“肥药两制”改革。推进清洁化生产,园区内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农业废弃包装物与废弃农膜回收率、无害化处理率、水产养殖排放尾水生态化处理率和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占比等达到园区创建标准值以上。

(五)质量品牌

规模生产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率100%以上,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99%以上。加强“三品一标”建设,种养区块全面开展无公害产地认证,培育打造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1个,提升“塘栖枇杷”、“本牌甲鱼”2个省级以上地域名牌产品。

(六)农科结合

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强化农业生产管理环节的数字化应用,健全农科教产学研联盟,鼓励引导科研部门在园区内成立专家工作室。培育农业科技型企业2家以上,市级以上科研合作示范基地2个,实施种养殖基地数字化改造5个以上。

(七)体制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引导相结合,撬动各类主体、资本投入园区建设,三年累计总投资额达到5亿元以上。组建园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负责园区规划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鼓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试点开展农村土地整村流转、参与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引导农业龙头企业或其他产业化组织与农民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让农民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引导社会力量创办社会化服务组织,形成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高效的为农服务体系。

(八)综合效益

园区农业总产值达到6.2亿元,主导产业产值占68%,核心区亩均产出高于全区平均20%以上,核心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区平均15%以上。

三、适用范围

园区规划总面积11.1万亩(不含集镇区和已整村征迁村),其中耕地面积4.98万亩,涉及塘栖镇、运河街道、东湖街道、崇贤街道、临平街道和南苑街道等6个镇街、32个行政村(社区)。园区核心区为运河北部,主要涉及塘栖镇及运河街道,面积约3.1万亩。

四、实施时间

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2021年11月19日至本方案施行前符合扶持条件的,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解读单位:临平区农业农村局(林业水利局)

解读人:王俊

联系电话:13456891236(66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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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平区大运河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方案》的解读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21/2022-09264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2-01-19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征求意见和反馈:

一、制定背景

(一)目的意义

按照全省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新使命,聚焦全区高标准打造江南水乡乡村振兴样板地、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区的新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立足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聚焦枇杷、水稻、水产三大产业,促进京杭大运河、运河二通道与周边区域协调发展,整体衔接推进,优化产业布局,聚集资源要素,延长产业链条,补齐发展短板,完善利益联结,引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向形态更高级、结构更合理、融合更深入迈进,打造全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新样板。

(二)政策依据

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加速实现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贯彻落实区第一次党代会、区委一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区政府全体扩大会议有关精神,根据《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导则(试行)》(浙农园办〔2017〕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农园办〔2020〕1号)等文件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该建设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规划布局

与全区美丽乡村、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临平段)建设相融合,区域发展更加协调,分工合理、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的农业发展格局基本确立,累计建成10个以上AAA级景区村庄。

(二)产业融合

推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发展,建成融生产、加工、营销等为一体的年产值3亿元以上的枇杷全产业链、年产值2亿元以上的水产全产业链、年产值1亿元以上的水稻全产业链,打造丁山湖板块和运河北片核心圈2个产业融合型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区,在塘北村、塘栖村、双桥村和崇贤村建成4处休闲农业观光园。

(三)主体活力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新增培育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家、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家,争创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1家,争创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1家、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1家,培育园区内农创客至50人以上。

(四)绿色体系

巩固深化“一控二减四基本”成果,全面落实“肥药两制”改革。推进清洁化生产,园区内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农业废弃包装物与废弃农膜回收率、无害化处理率、水产养殖排放尾水生态化处理率和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占比等达到园区创建标准值以上。

(五)质量品牌

规模生产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率100%以上,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99%以上。加强“三品一标”建设,种养区块全面开展无公害产地认证,培育打造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1个,提升“塘栖枇杷”、“本牌甲鱼”2个省级以上地域名牌产品。

(六)农科结合

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强化农业生产管理环节的数字化应用,健全农科教产学研联盟,鼓励引导科研部门在园区内成立专家工作室。培育农业科技型企业2家以上,市级以上科研合作示范基地2个,实施种养殖基地数字化改造5个以上。

(七)体制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引导相结合,撬动各类主体、资本投入园区建设,三年累计总投资额达到5亿元以上。组建园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负责园区规划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鼓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试点开展农村土地整村流转、参与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引导农业龙头企业或其他产业化组织与农民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让农民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引导社会力量创办社会化服务组织,形成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高效的为农服务体系。

(八)综合效益

园区农业总产值达到6.2亿元,主导产业产值占68%,核心区亩均产出高于全区平均20%以上,核心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区平均15%以上。

三、适用范围

园区规划总面积11.1万亩(不含集镇区和已整村征迁村),其中耕地面积4.98万亩,涉及塘栖镇、运河街道、东湖街道、崇贤街道、临平街道和南苑街道等6个镇街、32个行政村(社区)。园区核心区为运河北部,主要涉及塘栖镇及运河街道,面积约3.1万亩。

四、实施时间

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2021年11月19日至本方案施行前符合扶持条件的,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解读单位:临平区农业农村局(林业水利局)

解读人:王俊

联系电话:13456891236(66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