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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32/2022-13197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2-10-2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征求意见和反馈:

关于《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杭州市临平区村级留用地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解读

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发布时间: 2022-10-24 16:04:22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留用地管理,促进留用地项目健康发展,加快推进留用地安置工作,根据国家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区村级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函〔2014〕35号)等文件精神,我区出台了《关于规范我区村级留用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平政办〔2022〕200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村级留用地?

村级留用地是一种因征地引起的补充安置途径,是指政府在征地达到一定数量后,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村(社区))为单位,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核定一定的面积规模,专项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土地。

二、什么是村级留用地额度?

村级留用地额度是指因城市建设征收我区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时,按被征地村的农业在册人口数等要素核定的一个专项额度。

三、本次村级留用地政策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和谐征地,完善村级留用地政策,积极构建“易操作、利管理、稳收益、防风险”的村级留用地管理机制,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获得长期、稳定收益,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四、村级留用地政策遵循哪些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加强政策引导和工作统筹,切实发挥各级政府在推进留用地安置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2.坚持多元模式。留用地安置模式分为额度换房产、自主开发、统筹开发和额度货币化回购四种。鼓励通过选择额度换房产或统筹开发模式进行留用地安置。

3.坚持集体决策。如留用地额度申请、收益分配使用等重大事项确定或调整应严格执行社员(代表)会议制度,其中自主开发和统筹开发模式的确定必须经80%以上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同意。

五、村级留用地额度标准按什么标准确定?

全区各村(社区)以1998年底经区统计局核准的农业在册人口加全区平均自然增长人口为基数,留用地额度按以下标准确定:

人口在2000人以下的村(社区),留用地额度为40亩;

人口在2000人(含)至2500人的村(社区),留用地额度为50亩;

人口在2500人(含)以上的村(社区),留用地额度在50亩的基础上,每增加100人增加1亩留用地额度。

1999年1月1日后被征收耕地占全村1998年底总耕地数30%(含)以上60%以下的村(社区),可申请50%的留用地额度;1999年1月1日后被征收耕地占全村1998年底总耕地数60%(含)以上的村(社区),可全额申请留用地额度。

其它特殊情形的,为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可报请区政府一事一议。

六、我区村级留用地有哪几种开发模式?

我区村级留用地开发模式分为额度换房产、自主开发、额度货币化回购和统筹开发四种模式。留用地项目严禁用于商品住宅开发,所得房产由村(社区)长期持有,不得随意变卖。

七、四种模式分别指什么?

1.额度换房产是指村(社区)使用村级留用地额度与做地主体置换房产的一种操作模式。置换房产由做地主体负责筹集。每亩村级留用地额度置换房产建筑面积最高不得超过500平方米。

2.自主开发是指村(社区)自行开发村级留用地的一种操作模式。做地主体、镇(街道)可引导村(社区)集中选址,联合自主开发符合区域产业导向的留用地项目。实行自主开发的村(社区),需出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且符合自有资金达到项目总预算(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50%以上,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80%以上签字同意的条件后,经属地镇(街道)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和征求做地主体意见,报区政府同意后实施。

3.额度货币化回购指对村(社区)尚未落实的留用地额度,经社员大会或社员大会授权的社员代表大会应到会社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由所在做地主体以支付货币形式进行回购的一种操作模式。回购资金由做地主体承担。回购资金主要用于购买临平区内非住宅房产,或投入本村(社区)使用剩余留用地额度开发的村级留用地项目,不得分发到户(人)。

4.统筹开发是指村(社区)按额度换房产的标准,由区各平台所属国有公司出资建设运营管理的一种操作模式,可引入专业的项目运营商进行管理;鼓励多村统筹联合,形成规模效益。统筹开发的留用地项目由村(社区)采用协议出让等供应方式取得土地。在协议出让条件中可设置受让单位100%自持等条件。

八、本次村级留用地政策有哪些政策扶持?

额度换房产模式中如多高层安置公寓底商营业房等涉及划拨补办出让的置换房产,由做地主体补缴土地出让金,区财政局在扣除各项规费及省市各项计提后,将资金返还至做地主体。自主开发和统筹开发项目土地出让价款在扣除各项规费及省市各项计提后,由区财政局全额返还至做地主体,做地主体应及时拨付用于村级留用地开发建设。

九、本次村级留用地政策的执行时间?

本意见自2022年11月27日起施行,原余政办〔2020〕19号文件在临平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停止适用。

十、解读机关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解读人:土地储备中心 蔡连君

联系电话:0571-8953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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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杭州市临平区村级留用地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解读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32/2022-13197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2-10-2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征求意见和反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留用地管理,促进留用地项目健康发展,加快推进留用地安置工作,根据国家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区村级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函〔2014〕35号)等文件精神,我区出台了《关于规范我区村级留用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平政办〔2022〕200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村级留用地?

村级留用地是一种因征地引起的补充安置途径,是指政府在征地达到一定数量后,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村(社区))为单位,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核定一定的面积规模,专项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土地。

二、什么是村级留用地额度?

村级留用地额度是指因城市建设征收我区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时,按被征地村的农业在册人口数等要素核定的一个专项额度。

三、本次村级留用地政策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和谐征地,完善村级留用地政策,积极构建“易操作、利管理、稳收益、防风险”的村级留用地管理机制,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获得长期、稳定收益,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四、村级留用地政策遵循哪些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加强政策引导和工作统筹,切实发挥各级政府在推进留用地安置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2.坚持多元模式。留用地安置模式分为额度换房产、自主开发、统筹开发和额度货币化回购四种。鼓励通过选择额度换房产或统筹开发模式进行留用地安置。

3.坚持集体决策。如留用地额度申请、收益分配使用等重大事项确定或调整应严格执行社员(代表)会议制度,其中自主开发和统筹开发模式的确定必须经80%以上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同意。

五、村级留用地额度标准按什么标准确定?

全区各村(社区)以1998年底经区统计局核准的农业在册人口加全区平均自然增长人口为基数,留用地额度按以下标准确定:

人口在2000人以下的村(社区),留用地额度为40亩;

人口在2000人(含)至2500人的村(社区),留用地额度为50亩;

人口在2500人(含)以上的村(社区),留用地额度在50亩的基础上,每增加100人增加1亩留用地额度。

1999年1月1日后被征收耕地占全村1998年底总耕地数30%(含)以上60%以下的村(社区),可申请50%的留用地额度;1999年1月1日后被征收耕地占全村1998年底总耕地数60%(含)以上的村(社区),可全额申请留用地额度。

其它特殊情形的,为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可报请区政府一事一议。

六、我区村级留用地有哪几种开发模式?

我区村级留用地开发模式分为额度换房产、自主开发、额度货币化回购和统筹开发四种模式。留用地项目严禁用于商品住宅开发,所得房产由村(社区)长期持有,不得随意变卖。

七、四种模式分别指什么?

1.额度换房产是指村(社区)使用村级留用地额度与做地主体置换房产的一种操作模式。置换房产由做地主体负责筹集。每亩村级留用地额度置换房产建筑面积最高不得超过500平方米。

2.自主开发是指村(社区)自行开发村级留用地的一种操作模式。做地主体、镇(街道)可引导村(社区)集中选址,联合自主开发符合区域产业导向的留用地项目。实行自主开发的村(社区),需出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且符合自有资金达到项目总预算(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50%以上,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80%以上签字同意的条件后,经属地镇(街道)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和征求做地主体意见,报区政府同意后实施。

3.额度货币化回购指对村(社区)尚未落实的留用地额度,经社员大会或社员大会授权的社员代表大会应到会社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由所在做地主体以支付货币形式进行回购的一种操作模式。回购资金由做地主体承担。回购资金主要用于购买临平区内非住宅房产,或投入本村(社区)使用剩余留用地额度开发的村级留用地项目,不得分发到户(人)。

4.统筹开发是指村(社区)按额度换房产的标准,由区各平台所属国有公司出资建设运营管理的一种操作模式,可引入专业的项目运营商进行管理;鼓励多村统筹联合,形成规模效益。统筹开发的留用地项目由村(社区)采用协议出让等供应方式取得土地。在协议出让条件中可设置受让单位100%自持等条件。

八、本次村级留用地政策有哪些政策扶持?

额度换房产模式中如多高层安置公寓底商营业房等涉及划拨补办出让的置换房产,由做地主体补缴土地出让金,区财政局在扣除各项规费及省市各项计提后,将资金返还至做地主体。自主开发和统筹开发项目土地出让价款在扣除各项规费及省市各项计提后,由区财政局全额返还至做地主体,做地主体应及时拨付用于村级留用地开发建设。

九、本次村级留用地政策的执行时间?

本意见自2022年11月27日起施行,原余政办〔2020〕19号文件在临平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停止适用。

十、解读机关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解读人:土地储备中心 蔡连君

联系电话:0571-89531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