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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21/2022-13736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2-11-2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征求意见和反馈:

关于《杭州市临平区村(社区)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2-11-23 10:00:54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一)目的意义

为加强村(社区)货物和服务采购交易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社区)采购行为,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办法。

(二)政策依据

参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分七大章四十四条。

第一章是总则,此章共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临平区行政区域内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为规范采购工作和提高采购便利性,通过购买政采云平台服务方式建立村(社区)采购网上服务平台。

第二章是部门职责,此章共两条。明确了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区纪委(监委)、区农业农村局、镇(街道)、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平分中心、“村采云”的职责。村(社区)采购实行采购人负责制。

第三章是采购当事人,此章共七条。村(社区)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村(社区)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

第四章是采购方式,此章共八条。规定了村(社区)货物服务采购限额及方式。村(社区)采购工作流程一般为采购提议、采购申请、采购审核、组织交易、成交签约、验收结算等过程。

第五章是采购流程,此章共八条。采购人有货物(服务)采购需求的,应由相关人员提出采购方案。镇(街道)收到采购人采购申请后,组织开展审核。

第六章是采购管理,此章共十一条。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区纪委(监委)、区农业农村局、镇(街道)、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平分中心、“村采云”的管理。

第七章是附则,此章共三条,本办法由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共资源交易办共同负责解释。办法所称的社区指撤村建居型社区。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试行。

三、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杭州市临平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郑文娜

联系方式: 0571-8953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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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临平区村(社区)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21/2022-13736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2-11-2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征求意见和反馈:

一、制定背景

(一)目的意义

为加强村(社区)货物和服务采购交易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社区)采购行为,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办法。

(二)政策依据

参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分七大章四十四条。

第一章是总则,此章共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临平区行政区域内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为规范采购工作和提高采购便利性,通过购买政采云平台服务方式建立村(社区)采购网上服务平台。

第二章是部门职责,此章共两条。明确了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区纪委(监委)、区农业农村局、镇(街道)、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平分中心、“村采云”的职责。村(社区)采购实行采购人负责制。

第三章是采购当事人,此章共七条。村(社区)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村(社区)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

第四章是采购方式,此章共八条。规定了村(社区)货物服务采购限额及方式。村(社区)采购工作流程一般为采购提议、采购申请、采购审核、组织交易、成交签约、验收结算等过程。

第五章是采购流程,此章共八条。采购人有货物(服务)采购需求的,应由相关人员提出采购方案。镇(街道)收到采购人采购申请后,组织开展审核。

第六章是采购管理,此章共十一条。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区纪委(监委)、区农业农村局、镇(街道)、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平分中心、“村采云”的管理。

第七章是附则,此章共三条,本办法由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共资源交易办共同负责解释。办法所称的社区指撤村建居型社区。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试行。

三、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杭州市临平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郑文娜

联系方式: 0571-89532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