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0/2022-13477 文件编号 临平政办〔2022〕125号
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2-10-3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编号: ALPD01-2022-0049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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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临平区做好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措施的通知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研究室) 发布时间: 2022-11-09 10:19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杭州市临平区做好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


杭州市临平区关于做好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措施


征兵工作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事关实现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全局,是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战略性基础工程、源头工程。只有把征兵工作抓好了,源源不断输送高质兵员,才能为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提供有力支撑,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根本保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2〕93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征兵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动〔2018〕8号)、《浙江省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浙委发〔2018〕33号)、《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18〕112号)、《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浙委办发〔2020〕3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临平区征兵工作实际,以改善兵员质量结构为目标,以毕业大学生兵员为重点,出台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有关措施:

一、经区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凡应征报名前2年内进行过近视矫正手术的,且手术费用不超过18000元的可凭有效票据予以报销(不含术前术后检查、挂号等费用)。所需资金由区人武部承担,纳入年度征兵工作预算,在年度征兵工作经费中列支,由区人武部统一发放。

二、全区年度招聘计划总量内,原则上每年安排不少于2个事业编制岗位(针对部分招聘单位专业不限的岗位,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后,用于专项招聘事业编制“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在符合各岗位招录基本条件并满足最少1:3报考比例的前提下,面向经区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招录。每年由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落实招录工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武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经区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区属国有企业国企编制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每年由区财政局(国资办)落实优待政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武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区民政局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时原则上每次安排不少于8%的定向招聘岗位,用于招聘批准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在各镇街的编外岗位招聘中,经区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优先录用;同等条件下大学生退役士兵优先。每年由相关单位落实招录工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武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本通知所述的“经区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的大学毕业生”指在临平区报名应征义务兵或直招士官(不含定向培养士官、直招军官)且经区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的以下2类人员:一是临平区户籍或省外户籍取得临平区居住证3年以上,满足以下2项条件中任意一项的:①入伍前为国民教育系列的高等教育毕业生(含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开放教育、远程网络教育等)。学历认证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以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数据为准。毕业生的类型范围每年将根据上级政策变化予以调整,并提前向社会公示;②入伍前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资格认证工作由区人社局负责,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数据为准。具体要求每年将根据上级政策变化予以调整,并提前向社会公示。二是区内高校当年应届毕业生。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临平政办〔2022〕125号.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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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0/2022-13477 文件编号 临平政办〔2022〕125号
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2-10-3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编号: ALPD01-2022-0049 有效性: 有效
关联类型: 政策解读 图片解读 征求意见和反馈: 征求意见稿> 意见反馈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杭州市临平区做好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


杭州市临平区关于做好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措施


征兵工作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事关实现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全局,是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战略性基础工程、源头工程。只有把征兵工作抓好了,源源不断输送高质兵员,才能为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提供有力支撑,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根本保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2〕93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征兵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动〔2018〕8号)、《浙江省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浙委发〔2018〕33号)、《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18〕112号)、《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浙委办发〔2020〕3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临平区征兵工作实际,以改善兵员质量结构为目标,以毕业大学生兵员为重点,出台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有关措施:

一、经区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凡应征报名前2年内进行过近视矫正手术的,且手术费用不超过18000元的可凭有效票据予以报销(不含术前术后检查、挂号等费用)。所需资金由区人武部承担,纳入年度征兵工作预算,在年度征兵工作经费中列支,由区人武部统一发放。

二、全区年度招聘计划总量内,原则上每年安排不少于2个事业编制岗位(针对部分招聘单位专业不限的岗位,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后,用于专项招聘事业编制“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在符合各岗位招录基本条件并满足最少1:3报考比例的前提下,面向经区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招录。每年由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落实招录工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武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经区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区属国有企业国企编制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每年由区财政局(国资办)落实优待政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武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区民政局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时原则上每次安排不少于8%的定向招聘岗位,用于招聘批准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在各镇街的编外岗位招聘中,经区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优先录用;同等条件下大学生退役士兵优先。每年由相关单位落实招录工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武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本通知所述的“经区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的大学毕业生”指在临平区报名应征义务兵或直招士官(不含定向培养士官、直招军官)且经区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的以下2类人员:一是临平区户籍或省外户籍取得临平区居住证3年以上,满足以下2项条件中任意一项的:①入伍前为国民教育系列的高等教育毕业生(含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开放教育、远程网络教育等)。学历认证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以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数据为准。毕业生的类型范围每年将根据上级政策变化予以调整,并提前向社会公示;②入伍前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资格认证工作由区人社局负责,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数据为准。具体要求每年将根据上级政策变化予以调整,并提前向社会公示。二是区内高校当年应届毕业生。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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