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6/2022-14198 文件编号 临平普法办〔20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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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科室 区司法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2-12-0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关于开展第五个宪法宣传周暨2022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2-12-09 15:06 浏览次数:

各镇、街,平台、区直各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五个“宪法宣传周”和第二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今年也是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等有关部门部署,结合临平区实际,现就开展第五个宪法宣传周暨2022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以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重点,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数智临平 品质城区”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证。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三、重点宣传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学习宣传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学习宣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部署,学习宣传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推动全社会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特别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三)突出学习宣传宪法。重点学习宣传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四)突出学习宣传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的深远历史意义。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我国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重点宣传我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开展法治浙江建设的创新实践和主要成就,不断深化全社会对宪法的政治认同、法治认同、思想认同。

四、时间安排

宪法宣传周:12月4日至10日,为期一周;

“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11月30日至12月30日。

五、工作安排

(一)主题活动

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契机,分别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军营、进网络活动。

1.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2.组织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3.组织开展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培育青少年学生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4.组织开展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牵头单位:区直机关工委)

5.组织开展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推进企业合规建设。(牵头单位:区国资办、区总工会、区工商联)

6.组织开展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强化官兵法治观念。(牵头单位:区人武部)

7.组织开展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牵头单位:区委网信办、区融媒体中心)

(二)其他主要安排

1.第五个“宪法宣传周”暨临平区首届何思敬法治文化主题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普法守法协调小组、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塘栖镇人民政府)

2.“12·4”国家宪法日法治专栏、专版、专题节目。(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司法局、区普法办)

3.“公民法治素养基准通识”线上知识竞赛活动。(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普法办)

4.送法“六进”“百村千企”精准法律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普法办)

5.广场、公园等户外普法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各镇街、区法院、区民政局、区工商联、公积金管理中心临平分中心等部门)

6.“检企座谈会暨检察开放日”。(责任单位:区检察院)

7.国家宪法日暨法治教育宣传月法治巡讲。(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8.新录用职工宪法宣誓,增强法治意识,维护宪法权威。(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突出宣传重点。把开展相关宣传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抓手,精心策划,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牢把握宣传的正确方向,准确宣传解读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宣传解读宪法,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结合法治临平建设的生动实践和宝贵经验,讲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落实普法责任。要把开展宪法宣传活动作为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各镇(街道)、各单位要在近年来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经验基础上,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紧紧围绕主题,做到重点突出,对象明确,形式多样,效果显著。要把新闻宣传工作贯穿于宣传活动的各环节和全过程,依托LED屏、新闻媒体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典型报道,为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此项工作纳入法治临平(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

(三)面向基层群众。推动宪法宣传向基层延伸,走进千家万户,真正让宪法宣传“热”在基层,“融”入生活。在村(居)委会服务窗口、法律图书角、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摆放宪法文本和宪法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在村(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宪法宣传栏、张贴宪法宣传海报,把宪法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等。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利用村民学校、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安排每个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村(社区)至少开展一次宪法宣传。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灵活组织开展活动,反对铺张浪费,力戒形式主义。

请各镇(街道)、各部门将开展本次活动的方案及工作进展、活动信息等及时报区普法办,并于12月25日前报送活动总结。

联系人:区普法办郑曦,电话:0571-86139828。

中共杭州市临平区委宣传部     

杭州市临平区司法局          

杭州市临平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办公室

202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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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个宪法宣传周暨2022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6/2022-14198 文件编号 临平普法办〔2022〕5号
责任部门 区司法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司法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2-12-0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各镇、街,平台、区直各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五个“宪法宣传周”和第二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今年也是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等有关部门部署,结合临平区实际,现就开展第五个宪法宣传周暨2022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以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重点,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数智临平 品质城区”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证。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三、重点宣传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学习宣传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学习宣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部署,学习宣传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推动全社会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特别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三)突出学习宣传宪法。重点学习宣传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四)突出学习宣传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的深远历史意义。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我国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重点宣传我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开展法治浙江建设的创新实践和主要成就,不断深化全社会对宪法的政治认同、法治认同、思想认同。

四、时间安排

宪法宣传周:12月4日至10日,为期一周;

“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11月30日至12月30日。

五、工作安排

(一)主题活动

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契机,分别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军营、进网络活动。

1.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2.组织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3.组织开展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培育青少年学生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4.组织开展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牵头单位:区直机关工委)

5.组织开展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推进企业合规建设。(牵头单位:区国资办、区总工会、区工商联)

6.组织开展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强化官兵法治观念。(牵头单位:区人武部)

7.组织开展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牵头单位:区委网信办、区融媒体中心)

(二)其他主要安排

1.第五个“宪法宣传周”暨临平区首届何思敬法治文化主题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普法守法协调小组、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塘栖镇人民政府)

2.“12·4”国家宪法日法治专栏、专版、专题节目。(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司法局、区普法办)

3.“公民法治素养基准通识”线上知识竞赛活动。(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普法办)

4.送法“六进”“百村千企”精准法律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普法办)

5.广场、公园等户外普法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各镇街、区法院、区民政局、区工商联、公积金管理中心临平分中心等部门)

6.“检企座谈会暨检察开放日”。(责任单位:区检察院)

7.国家宪法日暨法治教育宣传月法治巡讲。(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8.新录用职工宪法宣誓,增强法治意识,维护宪法权威。(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突出宣传重点。把开展相关宣传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抓手,精心策划,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牢把握宣传的正确方向,准确宣传解读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宣传解读宪法,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结合法治临平建设的生动实践和宝贵经验,讲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落实普法责任。要把开展宪法宣传活动作为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各镇(街道)、各单位要在近年来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经验基础上,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紧紧围绕主题,做到重点突出,对象明确,形式多样,效果显著。要把新闻宣传工作贯穿于宣传活动的各环节和全过程,依托LED屏、新闻媒体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典型报道,为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此项工作纳入法治临平(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

(三)面向基层群众。推动宪法宣传向基层延伸,走进千家万户,真正让宪法宣传“热”在基层,“融”入生活。在村(居)委会服务窗口、法律图书角、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摆放宪法文本和宪法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在村(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宪法宣传栏、张贴宪法宣传海报,把宪法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等。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利用村民学校、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安排每个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村(社区)至少开展一次宪法宣传。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灵活组织开展活动,反对铺张浪费,力戒形式主义。

请各镇(街道)、各部门将开展本次活动的方案及工作进展、活动信息等及时报区普法办,并于12月25日前报送活动总结。

联系人:区普法办郑曦,电话:0571-86139828。

中共杭州市临平区委宣传部     

杭州市临平区司法局          

杭州市临平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办公室

202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