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28/2022-06085 文件编号 临平小微组〔2022〕1号
责任部门 区市场监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市场监管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2-01-1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临平区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推进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临平区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2-02-10 15:14 浏览次数:

各成员单位:

现将《临平区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21—2023 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平区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推进领导小组

2022年1月10日


临平区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21—2023年)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实现更高质量、更强竞争力、更为健康、更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21号)、《杭州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推进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杭州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杭小微组〔2021〕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为蓝图,聚焦国内经济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落实省市小微办“主体培育、创新发展、优势打造、金融扶持、数字赋能、综合服务”的总体要求,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有效激发小微企业内生动力和成长活力,助力我区民营经济发展,实现高水平建设“数智临平·品质城区”目标,奋力争当“重要窗口”排头兵和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样板。

二、工作目标

(一)量质并举,提高小微企业总量规模与主体质量。到2023年底,全区累计新增小微企业2万家以上,其中新增八大万亿产业小微企业8000家以上。县级小微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达到6000家以上。全区规下工业小微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6%以上,全区累计新增规下升规上工业小微企业100家以上。知识产权贯标企业15家,信用管理示范小微企业5家,新增股份有限公司10家。

(二)服务聚焦,激发小微企业融资能力与发展水平。到2023年底,全区新增小微企业贷款300亿元,新增小微企业首贷户4000户,累计对小微企业首贷户发放贷款100亿元;全区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保持增长,利率保持稳中有降。培训小微企业劳动者3000人次以上;累计开展小微企业计量服务90家次以上、测量管理体系免费培训90家次以上。

(三)优势传导,提升小微企业发展环境和外贸拓展。到2023年底,全区小微企业园(基地)总量40个以上,总建筑面积超过45万平方米;税收优惠政策实际受惠率达到100%。围绕“一带一路”,加快培育一批创新型和成长型外贸小微企业,到2023年底,新增进出口经营权备案登记小微企业183家以上,有外贸进出口实绩小微企业90家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提质增效,激发小微企业发展动能

1.持续提升小微企业主体质量。抓好县级小微企业培育库构建,持续深化“雏鹰行动”“成长之星”和“微成长、小升规、高壮大”工作,加快培育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聚焦主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企业和“隐形冠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支持优质小微企业上市挂牌,加强对拟上市小微企业的培育辅导服务。实施创新型、成长型民营小微企业培育行动,推动创成型小微企业赋能平台建设,推选一批领军型、骨干型、新锐型文化和旅游企业。(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经科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工商联。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持续加强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指导小微企业建立先进的质量管理和标准化体系,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带动小微企业实施标准化战略,争创“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以标准化战略为引领,以先进治理管理方法为抓手,加快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十百千万”智能化技术改造行动,推进5G、人工智能、物联网在小微企业的应用,支持小微企业建设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形成典型案例和亮点做法。(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3.持续鼓励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完善高新技术和科技型小微企业“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梯度培育机制,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投入不低于销售收入的2.5%,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的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以税收优惠机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推动企业以创新引领发展。发挥知识产权对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引领作用,开展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加强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专业人才认定及培训。(责任单位:区经科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多措并举,激活小微企业发展要素

4.着力盘活小微企业土地资源。对我区土地开展综合整治,对闲置性、低效率、分散性、碎片化等各类土地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加以破解,整合并盘活小微企业园区建设发展的存量土地资源,建设一批有区域特色、产业特色的小微企业园区,规范小微企业入园、培育、评价、清退等全流程机制,加大小微企业园的政策扶持与激励机制,以发挥促进企业良性发展、优化园区生态体系的保障作用。(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区发改局、区经科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

5.着力加强小微企业对接服务。加强人才资源支撑,加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帮助人才就业招聘活动,以线上培训、职业培训等多样灵活的形式开展培训,提升培训效果;加强现代技术对接,充实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优化高企申报机制和流程,提供“一对一”的企业诊断及评分预估,帮助企业提升认定通过率;加强现代金融对接,拓宽融资渠道,大力推广“贷款码”,提高商户支持率和融资满足率,开展首贷户拓展三年行动计划,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小微企业首贷户拓展,积极引导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小微企业投资。(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经科局、人民银行支行)

6.着力拓宽小微企业国内国外市场。拓宽国内市场方面,鼓励小微企业积极对接龙头企业需求,主动融入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在生产、分配、流通等环节更好参与国内大循环,实现上下游、产供销有效衔接。拓宽国际市场方面,抓好外贸出口新主体培育,多渠道鼓励新备案企业实现自营出口,落实企业“出口信用险”,进一步用好优质服务资源,帮助中小外贸企业转型跨境出海,拓宽市场新渠道。聚焦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部分原材料成品持续增加的突出问题,稳定上下游原材料供应,促进产销协作。(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经科局、区财政局)

(三)深化改革,优化小微企业营商环境

7.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便利化改革以及“证照分离”改革迭代升级,以“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好、投资环境最优”为目标,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银行开户、社保登记、公积金存缴登记在内的全链条、一站式集成办理优势,对重复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取消和精简,对告知承诺事项进行增量扩面,完善企业注销制度,深化落实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工作,围绕“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成员单位)

8.深入推进综合服务政策落实。抓好小微企业总体发展方向,以“小微通”综合服务云平台为依托,进一步探索小微企业培育等个性化工作;发挥技术服务支撑作用,以“浙里检”平台为依托,优化检验检测线上一站式综合服务,开展“优化计量、提质增效”常态化帮扶活动;全面落实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提升小微企业名单准确度,确保政策精准落地,力争税收优惠政策实际受惠率实现100%,延续落实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小微企业普惠金融服务;深化部门统筹协作,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精准服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成员单位)

9.深入推进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全力推进信用建设,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评价制度和信用修复机制,全面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实施企业差异化监管,根据上级部署加快推进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加快完善告知承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推动信用修复、异议处理和失信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支行)

10.深入推进公平市场秩序维护。加大对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执法力度以及对虚假宣传、混淆仿冒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涉企收费监管和查处工作。开展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领域联合执法行动,提高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意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保障小微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的权利。推进行政执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落实。进一步完善临平区“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推进领导小组架构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区“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推进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认真履职,明确工作任务,细化任务目标,形成工作合力,抓好任务推进。

(二)数字引领,突出精准服务。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方向,认真落实小微企业发展和培育的各项政策,结合小微企业数据监测和抽样调查,对小微企业稳定发展、提质增效的措施分析研判、调整优化,为小微企业的成长发展保驾护航,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三)广泛宣传,形成社会氛围。充分运用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及时有效的宣传面向小微企业的各项政府优惠政策、服务典型案例,形成全区政企互动、协同发展的社会氛围,激励小微企业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发展。

本行动计划由区市场监管局(区“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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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平区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推进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临平区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28/2022-06085 文件编号 临平小微组〔2022〕1号
责任部门 区市场监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市场监管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2-01-1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各成员单位:

现将《临平区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21—2023 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平区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推进领导小组

2022年1月10日


临平区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21—2023年)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实现更高质量、更强竞争力、更为健康、更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21号)、《杭州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推进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杭州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杭小微组〔2021〕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为蓝图,聚焦国内经济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落实省市小微办“主体培育、创新发展、优势打造、金融扶持、数字赋能、综合服务”的总体要求,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有效激发小微企业内生动力和成长活力,助力我区民营经济发展,实现高水平建设“数智临平·品质城区”目标,奋力争当“重要窗口”排头兵和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样板。

二、工作目标

(一)量质并举,提高小微企业总量规模与主体质量。到2023年底,全区累计新增小微企业2万家以上,其中新增八大万亿产业小微企业8000家以上。县级小微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达到6000家以上。全区规下工业小微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6%以上,全区累计新增规下升规上工业小微企业100家以上。知识产权贯标企业15家,信用管理示范小微企业5家,新增股份有限公司10家。

(二)服务聚焦,激发小微企业融资能力与发展水平。到2023年底,全区新增小微企业贷款300亿元,新增小微企业首贷户4000户,累计对小微企业首贷户发放贷款100亿元;全区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保持增长,利率保持稳中有降。培训小微企业劳动者3000人次以上;累计开展小微企业计量服务90家次以上、测量管理体系免费培训90家次以上。

(三)优势传导,提升小微企业发展环境和外贸拓展。到2023年底,全区小微企业园(基地)总量40个以上,总建筑面积超过45万平方米;税收优惠政策实际受惠率达到100%。围绕“一带一路”,加快培育一批创新型和成长型外贸小微企业,到2023年底,新增进出口经营权备案登记小微企业183家以上,有外贸进出口实绩小微企业90家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提质增效,激发小微企业发展动能

1.持续提升小微企业主体质量。抓好县级小微企业培育库构建,持续深化“雏鹰行动”“成长之星”和“微成长、小升规、高壮大”工作,加快培育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聚焦主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企业和“隐形冠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支持优质小微企业上市挂牌,加强对拟上市小微企业的培育辅导服务。实施创新型、成长型民营小微企业培育行动,推动创成型小微企业赋能平台建设,推选一批领军型、骨干型、新锐型文化和旅游企业。(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经科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工商联。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持续加强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指导小微企业建立先进的质量管理和标准化体系,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带动小微企业实施标准化战略,争创“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以标准化战略为引领,以先进治理管理方法为抓手,加快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十百千万”智能化技术改造行动,推进5G、人工智能、物联网在小微企业的应用,支持小微企业建设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形成典型案例和亮点做法。(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3.持续鼓励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完善高新技术和科技型小微企业“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梯度培育机制,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投入不低于销售收入的2.5%,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的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以税收优惠机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推动企业以创新引领发展。发挥知识产权对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引领作用,开展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加强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专业人才认定及培训。(责任单位:区经科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多措并举,激活小微企业发展要素

4.着力盘活小微企业土地资源。对我区土地开展综合整治,对闲置性、低效率、分散性、碎片化等各类土地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加以破解,整合并盘活小微企业园区建设发展的存量土地资源,建设一批有区域特色、产业特色的小微企业园区,规范小微企业入园、培育、评价、清退等全流程机制,加大小微企业园的政策扶持与激励机制,以发挥促进企业良性发展、优化园区生态体系的保障作用。(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区发改局、区经科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

5.着力加强小微企业对接服务。加强人才资源支撑,加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帮助人才就业招聘活动,以线上培训、职业培训等多样灵活的形式开展培训,提升培训效果;加强现代技术对接,充实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优化高企申报机制和流程,提供“一对一”的企业诊断及评分预估,帮助企业提升认定通过率;加强现代金融对接,拓宽融资渠道,大力推广“贷款码”,提高商户支持率和融资满足率,开展首贷户拓展三年行动计划,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小微企业首贷户拓展,积极引导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小微企业投资。(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经科局、人民银行支行)

6.着力拓宽小微企业国内国外市场。拓宽国内市场方面,鼓励小微企业积极对接龙头企业需求,主动融入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在生产、分配、流通等环节更好参与国内大循环,实现上下游、产供销有效衔接。拓宽国际市场方面,抓好外贸出口新主体培育,多渠道鼓励新备案企业实现自营出口,落实企业“出口信用险”,进一步用好优质服务资源,帮助中小外贸企业转型跨境出海,拓宽市场新渠道。聚焦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部分原材料成品持续增加的突出问题,稳定上下游原材料供应,促进产销协作。(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经科局、区财政局)

(三)深化改革,优化小微企业营商环境

7.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便利化改革以及“证照分离”改革迭代升级,以“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好、投资环境最优”为目标,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银行开户、社保登记、公积金存缴登记在内的全链条、一站式集成办理优势,对重复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取消和精简,对告知承诺事项进行增量扩面,完善企业注销制度,深化落实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工作,围绕“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成员单位)

8.深入推进综合服务政策落实。抓好小微企业总体发展方向,以“小微通”综合服务云平台为依托,进一步探索小微企业培育等个性化工作;发挥技术服务支撑作用,以“浙里检”平台为依托,优化检验检测线上一站式综合服务,开展“优化计量、提质增效”常态化帮扶活动;全面落实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提升小微企业名单准确度,确保政策精准落地,力争税收优惠政策实际受惠率实现100%,延续落实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小微企业普惠金融服务;深化部门统筹协作,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精准服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成员单位)

9.深入推进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全力推进信用建设,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评价制度和信用修复机制,全面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实施企业差异化监管,根据上级部署加快推进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加快完善告知承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推动信用修复、异议处理和失信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支行)

10.深入推进公平市场秩序维护。加大对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执法力度以及对虚假宣传、混淆仿冒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涉企收费监管和查处工作。开展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领域联合执法行动,提高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意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保障小微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的权利。推进行政执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落实。进一步完善临平区“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推进领导小组架构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区“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推进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认真履职,明确工作任务,细化任务目标,形成工作合力,抓好任务推进。

(二)数字引领,突出精准服务。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方向,认真落实小微企业发展和培育的各项政策,结合小微企业数据监测和抽样调查,对小微企业稳定发展、提质增效的措施分析研判、调整优化,为小微企业的成长发展保驾护航,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三)广泛宣传,形成社会氛围。充分运用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及时有效的宣传面向小微企业的各项政府优惠政策、服务典型案例,形成全区政企互动、协同发展的社会氛围,激励小微企业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发展。

本行动计划由区市场监管局(区“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