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14/2022-06171 | 文件编号 | 临公防范〔2022〕2号 |
责任部门 | 市公安局临平区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市公安局临平区分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2-02-15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编号: | ALPD07-2022-0002 | 有效性: | 失效 |
关联类型: |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 征求意见和反馈: | 征求意见稿> 意见反馈 > |
关于印发《临平区居民小区物业单位电信网络诈骗宣防工作经费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2-16 11:09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临平区居民小区物业单位电信网络诈骗宣防工作经费补助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杭州市公安局临平区分局
杭州市临平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 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2月15日
临平区居民小区物业单位电信网络诈骗宣防工作经费补助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促发全区居民小区物业企业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宣防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有效提升物业小区反诈能力,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全市打防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攻坚战十五条刚性措施》(杭反诈联席办〔2021〕12号)《全区综合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方案》(临治理办〔2021〕1号)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临平区所有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中的反诈宣防优秀单位。评比时,物业服务未满一年,或入住率未达60%的居民小区除外。
二、补助对象申报条件
(一)必要条件
1. 本小区居民当年未发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2. 本小区在职物业工作人员当年未发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3. 按要求开展反诈宣防场景建设的;
4. 按要求开展反诈宣教活动的。
(二)择优情形
1. 本小区居民对诈骗手段知晓率、18至65周岁人员的浙江反骗码注册申领率及国家反诈中心APP安装率达90%以上;
2. 本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对诈骗手段知晓率、18至65周岁人员的浙江反骗码注册申领率及国家反诈中心APP安装率达100%;
3. 在按要求做好反诈宣教工作的基础上,能积极主动开展其它各类反诈活动的;
4. 反诈工作中特色亮点被区反诈联席办或区级以上政府部门、新闻媒体宣传推广的。
(三)一票否决情形
1. 未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及基层组织开展相关反诈工作的;
2. 镇街及以上部门在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有两次(含)未落实整改的。
三、补助申报流程
(一)村社推荐。年底前,由居民小区所在村社负责,对符合补助申报条件的居民小区进行梳理初审,向所在镇街推荐名单。
(二)镇街审核。对村社推荐的名单,由镇街反诈工作专班对照相关标准进行审核筛选,并按照指标名额或相关要求,择优上报区反诈联席办。
(三)区级评定。对镇街上报的名单,由区反诈联席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评审,确定不同等次的具体补助对象。参与评定的部门为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等反诈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四、补助标准
根据评定结果,分三档进行补助,对相关小区物业单位分别补助10万元、5万元、1万元。
本办法自2022年3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由杭州市临平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