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 区住建局 >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 政策解读 > | 文字解读 > |
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19/2022-07378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住建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住建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2-03-24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
关联类型: | 政策原文 | 征求意见和反馈: |
杭州市临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临平区建筑业各类优秀企业、优秀个人评比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2-03-24 16:28:32 浏览次数:
为全面提高我区建筑业企业和建筑业从业人员素质,促进我区建筑业市场全面发展,现将有关事项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
为全面提高我区建筑业企业和建筑业从业人员素质,促进我区建筑业市场全面发展。
二、政策依据
《质量振兴纲要》
三、适用范围
临平区行政区域范围内。
四、主要内容
每年对“杭州市临平区建筑业十强企业”“杭州市临平区建筑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秀企业”“杭州市临平区建筑业优秀中介机构”“杭州市临平区建筑业优秀外出施工企业”“杭州市临平区建筑业十大建造师”进行表彰。
十强企业申报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企业有明确的经营方针,经营思想端正,有较高的社会信誉;
(2)企业管理制度健全;注重人才开发和培训;各项统计数据真实、齐全;重视技术开发,积极引进和采用国内外技术成果,用科技进步推动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3)企业在评选年度内生产总值名列同行业前茅;
(4)企业在评选年度内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并未受到各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5)企业在评选年度内未发生拖欠民工工资行为;
(6)评选年度内在区内获得各级“标化工地”、各级奖杯的企业优先当选。
区建筑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秀企业申报条件:
(1)上一年度内,企业获得一个“临平杯”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
(2)企业积极举办安全生产交流会,大力支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并积极配合安全文明检查工作的。
(3)企业工程规模巨大,信誉良好,得到群众广泛支持,为区建筑业市场所作贡献突出的。
优秀中介机构申报条件:
(1)制度建设与企业文化建设: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明确的企业文化建设主题,执业人员整体素质高。
(2)专业水平:在专业刊物发表专业文章、论文或出版专著;开展专业讲座、论坛等交流活动;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培训。
(3)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含出席会议、投稿、提出可行性意见等等)。
(4)诚信建设:守法、诚信经营,无不诚信记录,无恶意欺诈、偷漏税等违法事件发生,信用较好。无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协会通报批评等违规处分。
(5)机构营业情况良好,市场份额和行业影响较大。
(6)模范执行行业法律法规,自觉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证照齐全且年审合格,评选年度内未被行政机关处罚或责令改正。
(7)严格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正确行使行业权利。在经营活动中做到开诚布公、统一尺度、信守承诺,收费合理、公开、透明,评选年度内有良好信用信息记录。
(8)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在经营管理上有突出表现,运用先进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建立科学、完善的运作机制;竞争能力强,经营业绩位列本市同行业前列,受到同行认可。
(9)依法准确使用法定的行业标准,统一行业口径;贯彻实施行业主管部门及协会的监督规定,评选年度内未被行业协会通报批评。
(10)切实维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为公众提供合理、准确、合格的服务;认真接受社会监督,具有较高的社会满意度,评选年度内未被服务对象投诉举报(投诉举报已经有关部门查明情况属实)。
优秀外出施工企业申报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企业有明确的经营方针,经营思想端正,有较高的社会信誉;
(2)严格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对建筑市场管理的相关规定,企业在评选年度内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并未受到各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3)企业在评选年度内未发生拖欠民工工资行为;
(4)企业在评选年度内外出生产总值名列同行业前茅;
(5)评选年度内在当地获得各级“标化工地”、各级奖杯的企业优先当选。
区建筑业十大建造师申报、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敬岗爱业、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在工程项目管理实践中取得成绩突出,有较高的社会信誉;
(2)工程项目管理中,严格执行四控制(进度、质量、成本、安全)、三管理(合同、信息、现场管理)、一协调(组织协调)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3)建造师所管理的工程项目(在评选年度内承担管理的项目,下同),必须是经招投标中标的,且单位工程建筑面积住宅为3000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为4000平方米以上;市政工程中标合同价500万以上;安装、装饰中标合同价不少于300万的工程项目;
(4)所管理的工程项目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并未受到各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5)所管理的工程项目未发生拖欠民工工资行为;
(6)所管理的工程项目获得各级“标化工地”、各级奖杯的企业优先当选。
五、实施时间
本实施细则自2022年4月25日起开始实施。
六、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临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康越男
联系电话:89532632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