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34/2022-07480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2-03-2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关于拨付2021年东苕溪流域水环境补偿资金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   发布时间: 2022-03-28 14:19 浏览次数:

根据临平区人民政府、余杭区人民政府、德清县人民政府签订的《东苕溪水环境补偿机制协议》,经三方确认,2021年东苕溪流域德清界内未发生违反《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规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关环境管理要求的情况,且考核监测断面奉口、仁和取水口水质每月数据达到《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II类水质标准。根据协议约定,临平区拟向德清县拨付2021年东苕溪流域水环境补偿资金400万元。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3月29日-4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至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自然生态科)陈亚俊,联系电话:89360869。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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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21年东苕溪流域水环境补偿资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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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平区人民政府、余杭区人民政府、德清县人民政府签订的《东苕溪水环境补偿机制协议》,经三方确认,2021年东苕溪流域德清界内未发生违反《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规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关环境管理要求的情况,且考核监测断面奉口、仁和取水口水质每月数据达到《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II类水质标准。根据协议约定,临平区拟向德清县拨付2021年东苕溪流域水环境补偿资金400万元。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3月29日-4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至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自然生态科)陈亚俊,联系电话:89360869。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