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21/2022-07522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2-03-29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关于拨付2021年度示范性农业经营主体奖励资金的通知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2-03-29 14:11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1年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名单的通知》(浙农字函〔2021〕920号)、《杭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2021年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2019年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2020年示范性家庭农场监测合格名单的通知》(杭农办〔2021〕59号)、《关于拨付2021年第六批市级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杭农〔2021〕54号)和《关于印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强村富农”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平区委办〔2021〕70号)等精神,对2021年新认定的3家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3家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和1家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一次性奖励,合计奖励资金159万元,扣减已补助70万元,本次拨付共89万元,其中区级资金42万元,市级资金47万元。
各有关镇街接本通知后,开具电子收款收据到区农业农村局财务科办理拨款手续,并及时转拨给各有关单位。
附件:2021年度示范性农业经营主体奖励资金汇总表
杭州市临平区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
2022年1月27日
|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