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21/2022-07592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2-03-31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关于拟下拨2021年度村级集体经济增长激励资金的公示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2-03-31 10:30 浏览次数:
根据《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强村富农”实施意见》(临平区委办〔2021〕70号)的精神,实施收入增长激励,对上年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在120万元以下的村,当年经营性收入增长10万元以上的,按照增量的20%给予奖励,最高50万元;对上年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在120万元(含)以上的村,当年经营性收入增长20万以上且增长率8%以上的,按照增量的10%给予奖励,最高30万元。经区级审核,共有75个村(社区)符合村级集体经济“增长激励”条件,拟下拨增长激励资金1178.83万元(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7日。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区农业农村局 86221405
区财政局 86221661
附件:2021年度村级集体经济增长激励资金汇总表
杭州市临平区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
2021年3月31日
|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