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0/2022-06829 文件编号 临平政办〔2022〕12号
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2-03-0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编号: ALPD01-2022-0005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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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研究室) 发布时间: 2022-03-09 09:34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以下简称“古树”)保护,细化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面提升古树的社会价值、人文价值、生态价值,促进全区古树资源可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古树名木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来的珍贵遗产,承载着传统文化,记载着人文变迁,具有重要的历史、生态、经济、文化和科研价值。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入,保护古树名木、挖掘古树历史、建设古树公园已成为我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持续优化区域人文环境,积极打造长三角美丽大花园的重要举措。

二、具体举措

1.实施古树分类认定。按照“分类认定、统一保护”的原则,在省级古树名木认定的基础上,经权属人同意,新认定一批树龄在50年以上或胸径在50厘米以上的“区级古树”,签订管护责任书,统一挂牌列入后备资源保护,区级古树参照省级古树名木(三级古树)进行管理。

2.完善“一树一档”管理。建立“身份证、体检表、监护人”齐全的数字化古树档案管理体系。一是完善古树保护管理台账制度,对古树年度生长情况、管护情况、救护情况进行实时更新记录。二是结合全省“智慧古树”建设,实施古树标志标牌等设施的数字化改造,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督促养护、救护、管理等各类监测数据及时更新,实现古树智慧化管理。三是根据《浙江省古树名木健康诊断技术规程》有关要求,每年春秋季开展古树生长境况动态调查,对全区古树进行一年两次全面“体检”,及时掌握管护成效、制定保护措施。

3.严格落实保护范围。古树保护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构筑物,必要时设置围栏等保护措施。根据《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有关规定,古树保护范围为:一级保护古树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外5米;二级保护古树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外3米;三级保护古树以及“区级古树”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外2米。

4.提高日常养护要求。切实加强古树日常养护工作,镇街要进一步加强古树养护工作的属地监督管理,对古树养护任务、养护责任人进行明确,鼓励对权属为集体的古树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进行统一养护。

5.深化古树公园建设。由区农业农村局(林业水利局)做好相关方案和可行性研究,同时试点高标准古树公园建设,选择符合条件的古树或古树群,与新农村人居健康环境、民主议事环境、乡韵文化环境相融合,每年新建1—2个高标准综合型古树公园。鼓励对树龄千年以上的古树建设古树公园予以重点保护。

6.加快古树文化挖掘。深入挖掘古树名木的历史人文内涵,全面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征集古树历史人文故事。同时联合各级文史研究单位及社会机构,加快古树史料搜集整理,实施古树公园文化软装工程,以古树印证乡史,以古树体现乡韵,以古树牵动乡愁。

7.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一是提高日常养护补助标准,根据古树日常管护责任人落实古树标准化养护工作的需要,对古树名木给予每年每株1000元管护补助,对古树名木后备资源给予每年每株600元补助,参加古树名木救护政策性报保险的,保费由区财政全额承担。二是鼓励认捐认养,对权属人为企业或个人的挂牌古树,鼓励无偿捐赠给国家,并由区政府授予证书并给予每株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三是加大古树公园建设投入,对新建的高标准综合型古树公园,工程建安费、部分独立费用给予不超过500万元,其他的前期费用由镇街承担。

三、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古树保护是一项先祖传承并惠及子孙后代的实事工程,也是提升人民群众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各有关部门、属地镇街要站在历史的高度,切实增强使命感,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古树得保存、文化得彰显、群众得实惠。

2.提前谋划,科学布局。区农业农村局(林业水利局)要本着“因地制宜、因树施策、保护优先、兼顾功能”的原则,提前做好古树保护管理、古树公园建设等各项具体任务的规划布局工作,充分调研听取各方意见,科学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加快组织落实具体举措,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3.明确责任,严抓落实。区农业农村局(林业水利局)作为古树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巡查、监督、协调职能,牵头完善各类管理制度,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区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古树保护意识,对各类项目建设区域内存在胸径超30厘米以上名贵大树的,应在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进行专题保护论证;各镇街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能,结合实际出台古树日常管护考核制度,建立奖惩机制,把古树管理落在实处;各行政村、社区要落实古树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拓展古树及古树公园等场所民主议事、乡风宣教等功能。

本意见自2022年4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4月5日。

附件: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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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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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2-03-0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编号: ALPD01-2022-0005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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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以下简称“古树”)保护,细化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面提升古树的社会价值、人文价值、生态价值,促进全区古树资源可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古树名木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来的珍贵遗产,承载着传统文化,记载着人文变迁,具有重要的历史、生态、经济、文化和科研价值。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入,保护古树名木、挖掘古树历史、建设古树公园已成为我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持续优化区域人文环境,积极打造长三角美丽大花园的重要举措。

二、具体举措

1.实施古树分类认定。按照“分类认定、统一保护”的原则,在省级古树名木认定的基础上,经权属人同意,新认定一批树龄在50年以上或胸径在50厘米以上的“区级古树”,签订管护责任书,统一挂牌列入后备资源保护,区级古树参照省级古树名木(三级古树)进行管理。

2.完善“一树一档”管理。建立“身份证、体检表、监护人”齐全的数字化古树档案管理体系。一是完善古树保护管理台账制度,对古树年度生长情况、管护情况、救护情况进行实时更新记录。二是结合全省“智慧古树”建设,实施古树标志标牌等设施的数字化改造,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督促养护、救护、管理等各类监测数据及时更新,实现古树智慧化管理。三是根据《浙江省古树名木健康诊断技术规程》有关要求,每年春秋季开展古树生长境况动态调查,对全区古树进行一年两次全面“体检”,及时掌握管护成效、制定保护措施。

3.严格落实保护范围。古树保护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构筑物,必要时设置围栏等保护措施。根据《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有关规定,古树保护范围为:一级保护古树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外5米;二级保护古树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外3米;三级保护古树以及“区级古树”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外2米。

4.提高日常养护要求。切实加强古树日常养护工作,镇街要进一步加强古树养护工作的属地监督管理,对古树养护任务、养护责任人进行明确,鼓励对权属为集体的古树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进行统一养护。

5.深化古树公园建设。由区农业农村局(林业水利局)做好相关方案和可行性研究,同时试点高标准古树公园建设,选择符合条件的古树或古树群,与新农村人居健康环境、民主议事环境、乡韵文化环境相融合,每年新建1—2个高标准综合型古树公园。鼓励对树龄千年以上的古树建设古树公园予以重点保护。

6.加快古树文化挖掘。深入挖掘古树名木的历史人文内涵,全面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征集古树历史人文故事。同时联合各级文史研究单位及社会机构,加快古树史料搜集整理,实施古树公园文化软装工程,以古树印证乡史,以古树体现乡韵,以古树牵动乡愁。

7.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一是提高日常养护补助标准,根据古树日常管护责任人落实古树标准化养护工作的需要,对古树名木给予每年每株1000元管护补助,对古树名木后备资源给予每年每株600元补助,参加古树名木救护政策性报保险的,保费由区财政全额承担。二是鼓励认捐认养,对权属人为企业或个人的挂牌古树,鼓励无偿捐赠给国家,并由区政府授予证书并给予每株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三是加大古树公园建设投入,对新建的高标准综合型古树公园,工程建安费、部分独立费用给予不超过500万元,其他的前期费用由镇街承担。

三、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古树保护是一项先祖传承并惠及子孙后代的实事工程,也是提升人民群众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各有关部门、属地镇街要站在历史的高度,切实增强使命感,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古树得保存、文化得彰显、群众得实惠。

2.提前谋划,科学布局。区农业农村局(林业水利局)要本着“因地制宜、因树施策、保护优先、兼顾功能”的原则,提前做好古树保护管理、古树公园建设等各项具体任务的规划布局工作,充分调研听取各方意见,科学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加快组织落实具体举措,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3.明确责任,严抓落实。区农业农村局(林业水利局)作为古树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巡查、监督、协调职能,牵头完善各类管理制度,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区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古树保护意识,对各类项目建设区域内存在胸径超30厘米以上名贵大树的,应在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进行专题保护论证;各镇街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能,结合实际出台古树日常管护考核制度,建立奖惩机制,把古树管理落在实处;各行政村、社区要落实古树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拓展古树及古树公园等场所民主议事、乡风宣教等功能。

本意见自2022年4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4月5日。

附件: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