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1/2022-08064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发改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发改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2-04-1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关于《公布停止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第二批)(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来源:区发展改革局(区金融办、区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局) 发布时间: 2022-04-14 09:45 浏览次数:

杭州市行政区划优化调整后,为解决原余杭区行政规范性文件适用的延续性问题,区发改局对原余杭区发改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分批次清理,特拟定《公布停止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第二批)(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4月14日至2022年4月22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名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

公示受理单位:临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临平区南苑街道藕花洲大街203号

邮编:311100

联系人:陈永  0571-86169105


附件:停止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临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14日

停止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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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停止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第二批)(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1/2022-08064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发改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发改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2-04-1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杭州市行政区划优化调整后,为解决原余杭区行政规范性文件适用的延续性问题,区发改局对原余杭区发改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分批次清理,特拟定《公布停止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第二批)(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4月14日至2022年4月22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名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

公示受理单位:临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临平区南苑街道藕花洲大街203号

邮编:311100

联系人:陈永  0571-86169105


附件:停止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临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14日

停止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