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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19/2022-08092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住建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住建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2-04-15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
关联类型: | 政策原文 | 征求意见和反馈: |
关于《临平区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2-04-15 09:55:13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2015年,市城管委、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建委等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杭州市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新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必须按照市建委制定的《杭州市新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技术标准导则》验收合格后,委托供水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因杭州市相关职能部门出台的关于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管理文件我区均属于参照执行,为此根据杭州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临平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实施意见》。
二、制定依据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杭州市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临平区实际制定。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适用范围。适用于临平区范围内,建筑黄海标高18米以上、建筑高度100米及以下多高层住宅、排屋和别墅等住宅生活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维护和运行管理(不含单身公寓,不含消防供水设施)。二次供水设施包括供水管道、计量器具、泵房、储水设施、加压和水处理设备、电气和自控装置、供电线路和设备等。
(二)明确工作思路。按照“统一新建、逐步改造已建”的工作思路,对我区住宅二次供水管理体制逐步加以理顺和规范,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将按有偿自愿原则移交供水企业进行统一维护和管理。
(三)明确管理细则。制定了《临平区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实施细则》,对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具体实施范围、实施方式、相关费用参考价、建设要求、设施移交作出了相关规定。
(四)明确技术规程。制定了《临平区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技术规程(试行)》,对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基本要求、系统选择、设备与设施、施工、水质保障、调试及验收等方面作出了相关规定。
四、解读机关
解读单位:杭州市临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陈中柱
联系方式:0571-8585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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