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28/2022-08484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市场监管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2-04-26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临平区标准化资助项目的通知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2-04-26 15:46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相关企业:
为加快推动临平区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临平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实施意见》(临平政发〔2021〕40号)文件精神,现向全区征集2021年度临平区标准化资助(奖励)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和条件
1、在临平区内注册,财政级次属于临平区;
2、符合临平区产业发展方向,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和单位;
3、本次申报的标准化资助项目应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标准制定以发布时间为准)。
二、征集事项
1、标准化组织引进类项目
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成员单位、国家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单位、国家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会秘书处单位、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单位。
2、标准制(修)定类项目
国际标准研制项目的第一起草单位,参与国际标准研制的单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市地方标准、国家级团体标准、“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其它省级团体标准研制项目的第一起草单位。
对标准制定第一起草单位为行政单位、非在临平区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及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第二起草单位(特指企业),减半奖励;对标准修订项目,连续主导起草的,减半奖励;同一年度同一企业制定标准的奖励最高不超过制定该级别的3个标准进行奖励。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要求:
预告期为4月22日-5月4日,预告期内企业可以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可进行咨询,但无法在线申报及递交相关材料。
申报期为5月5日-5月13日,企业须在该期限内完成在线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扫描件,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
企业可在预告期内前往“临平区企业服务平台”查看相关政策条款及申报指南(https://qfpt.linping.gov.cn:8081/)。在申报期时,企业须在该网站上选择需要申报的政策条款,点击“在线申报”并填写申请表,并同步上传申报材料电子版。
(三)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承诺书(下载后填写,签字盖章并扫描上传);
2.标准发布公告、标准文本、标准化组织的批复文件及有效证明等;
四、其他要求
1.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2.上传资料需为带章原件扫描件,如为复印件需先加盖 公章后再扫描上传;
3.未在规定征集时间段内申报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联系方式
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计量合格评定科。
联系人:刘虹霞,86223812,朱建根,86137899。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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