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20/2022-09109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交通运输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交通运输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2-05-23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关于公布临平区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的通知
来源: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22-05-23 17:39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及法治杭州考核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决定,特制定临平区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一、下列事项列入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要指示、决定的实施意见和举措;
(二)涉及交通运输行业重要政策制定或修改的事项;
(三)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事项;
(四)需由区交通运输局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下列事项不列入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一)人事任免;
(二)部门内部事务管理措施的制定;
(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四)其他不应列入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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