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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13/2022-11159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教育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教育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2-06-05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
关联类型: | 政策原文 | 征求意见和反馈: |
【负责人解读】关于对《临平区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2-06-05 10:41:08 浏览次数:
一、政策背景及依据
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解决新形势下我区学前教育师资问题,规范幼儿园教师队伍管理,提高学前教育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高质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改革创新公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完善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等,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规范临平区教育系统各幼儿园教师队伍管理,提高学前教育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三、主要内容
本意见共分八大点,具体为:
第一点对合同制教师管理中公开招聘程序进行了明确,包括招聘原则、招聘条件、招聘计划管理以及招聘办法。
第二点对合同制教师管理中的用工管理进行了明确,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日常管理、劳动争议解决等。明确了合同制教师由学校进行实名制管理,建立规范的业务档案进行管理。
第三点明确了合同制教师管理中的岗位管理要求。
第四点对合同制教师管理中工资福利待遇进行明确,包括工资收入、福利待遇以及请假制度等。进一步明确了合同制教师年均总收入按区有关工资待遇标准执行,工资收入与事业编制教师同步增长。
第五点对合同制教师管理中的考核奖惩提出明确要求。明确合同制教师纳入学校教师绩效管理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职称评审、工资待遇、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
第六点明确了合同制教师管理的培训与进修参照事业教师组织进行。
第七点明确了合同制教师管理的退出机制,包括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及程序。
第八点明确了本办法具体的实施时间,确定本办法施行后,本办法若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四、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2年7月5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
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局
六、解读人
赵琪峰、虞暇静
七、联系电话
0571-8953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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