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21/2022-11235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2-07-2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关于开展2021年度绿色优质农产品认定奖励申报的通知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2-07-21 16:57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鼓励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定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打造绿色生态品质农业,根据《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强村富农”实施意见》(临平区委办〔2021〕70号)和《关于印发〈临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农村扶持政策挂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临平农发〔2022〕2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开展2021年度绿色优质农产品认定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在临平辖区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获得无公害农产品新认定或复查换证、绿色食品新认定或续展的农业生产主体及获得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的相关主体;

2.符合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农村扶持政策挂钩条件;

3.未享受过相应政策奖补。

二、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请。由主体根据要求,自愿向属地镇(街道)提出申请,递交申报材料。

(二)初审推荐。属地镇(街道)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初审通过后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镇(街道)公章后将相关申报材料统一报区农业农村局农质监管科审核。

(三)审核认定。经区农业农村局农质监管科审核,对通过复审的申报主体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统一拨付奖励资金。

三、申报材料

1.《临平区绿色优质农产品认定奖励申报表》(附件1);

2.认定证书复印件。

以上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于2022年7月5日前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农质监管科,电子版材料同步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洪雪敏,联系电话:0571-89163753。

附件:临平区绿色优质农产品认定奖励申报表

     

杭州市临平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8日


附件

临平区绿色优质农产品认定奖励申报表

申请单位

(盖章)


地    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产品名称


认定类别


通讯地址


产地规模


证书编号


颁证日期


首次认定时间


绩效评价等级


镇街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级农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认定类型”填写:无公害农产品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绿色食品新认定、绿色食品续展、农产品地理标志。

临平农发〔2022〕108号.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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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绿色优质农产品认定奖励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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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科室 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2-07-2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鼓励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定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打造绿色生态品质农业,根据《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强村富农”实施意见》(临平区委办〔2021〕70号)和《关于印发〈临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农村扶持政策挂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临平农发〔2022〕2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开展2021年度绿色优质农产品认定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在临平辖区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获得无公害农产品新认定或复查换证、绿色食品新认定或续展的农业生产主体及获得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的相关主体;

2.符合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农村扶持政策挂钩条件;

3.未享受过相应政策奖补。

二、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请。由主体根据要求,自愿向属地镇(街道)提出申请,递交申报材料。

(二)初审推荐。属地镇(街道)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初审通过后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镇(街道)公章后将相关申报材料统一报区农业农村局农质监管科审核。

(三)审核认定。经区农业农村局农质监管科审核,对通过复审的申报主体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统一拨付奖励资金。

三、申报材料

1.《临平区绿色优质农产品认定奖励申报表》(附件1);

2.认定证书复印件。

以上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于2022年7月5日前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农质监管科,电子版材料同步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洪雪敏,联系电话:0571-89163753。

附件:临平区绿色优质农产品认定奖励申报表

     

杭州市临平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8日


附件

临平区绿色优质农产品认定奖励申报表

申请单位

(盖章)


地    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产品名称


认定类别


通讯地址


产地规模


证书编号


颁证日期


首次认定时间


绩效评价等级


镇街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级农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认定类型”填写:无公害农产品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绿色食品新认定、绿色食品续展、农产品地理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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