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21/2022-11400 | 文件编号 | 临平美丽乡村办〔2022〕4号 |
责任部门 | 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2-05-19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关于明确2021和2022年度临平区未来乡村创建名单的通知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2-07-25 15:28 浏览次数: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临平区深化“千万工程”高水平实施新时代美丽乡村提质升级行动(2021-2025)》(临平政发〔2022〕1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各村自主申请、镇街推荐申报的基础上,通过区级部门联合审查评估,经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确定塘栖镇塘栖村、运河街道双桥村列入2021年度(第一批)未来乡村创建名单,塘栖镇丁河村、运河街道新宇村、崇贤街道鸭兰村列入2022年度(第二批)未来乡村创建名单。同时,上述5村均列入省级、市级未来乡村创建名单(详见附件)。创建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创建目标。各创建单位要按照省市未来乡村建设要求和评价体系,以党建为统领,以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为建设方向,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建什么的原则,打造未来产业、风貌、文化、邻里、健康、低碳、交通、智慧、治理等场景,集成“美丽乡村 + 数字乡村 + 共富乡村 + 人文乡村 + 善治乡村”建设,着力构建引领数字生活体验、呈现未来元素、彰显江南韵味的乡村新社区。
二、完成时间。未来乡村建设周期为两年。2021年度(第一批)2个创建村要求在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2022年度(第二批)3个创建村要求及时完成各项前期工作,今年12月底前完成形象进度30%以上,到明年10月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同时,根据上级部署要求,按时完成省级第一批、第二批未来乡村创建工作。
三、工作要求。未来乡村项目建设主体为属地镇街,创建村负责做好前期工作和非工程类各项创建工作。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未来乡村建设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积极行动,强化保障,抓紧组织编制创建规划设计方案,按照查漏补缺、完善提升、打造亮点的要求,坚持党建引领,突出三化导向,注重软硬结合、建管并举、长效运营,科学合理排定建设计划和组织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各类创建工作,积极创先争优,奖补资金标准与省级、市级未来乡村创建评价结果挂钩。区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相关业务指导工作,群策群力,齐抓共管,整合资源,合力共推未来乡村建设。
附件:2021和2022年度临平区未来乡村创建名单
杭州市临平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杭 州 市 临 平 区 财 政 局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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