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21/2022-11439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2-07-26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关于拟核拨畜禽养排泄物(沼液、沼渣)异地储运配送消纳资源化利用补助资金和2021年种植业基地(园区)施用沼液肥奖励资金的公示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2-07-26 11:40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印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强村富农”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平区委办〔2021〕70号)和《临平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临平农发〔2022〕42号)等精神,核定我区从事畜禽排泄物(沼液、沼渣)异地储运配送的服务组织杭州农丰畜牧技术服务站在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期间异地资源化利用沼液9513.06吨(见附表);核定我区杭州临平国顺家庭农场、杭州望收水稻专业合作社等5家种植业基地(园区)在2021年期间共施用沼液肥15368.58吨(见附表)。根据扶持政策文件精神,经业主申报、属地镇(街道)审核、区级部门复审确认并经专项审计,拟同意给予畜禽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异地配送处理的服务组织政策补助33.2957万元;给予施用沼液肥的种植业基地(园区)政策奖励13万元。现予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来电等形式反映。
公示期: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8月1日。
监督电话:临平区农业农村局 86232086
临平区财政局 86221661
临平区农业农村局
临平区财政局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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