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3/2022-11475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教育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教育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2-07-27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2021年临平区控辍保学工作总结

来源: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2-07-27 09:44 浏览次数:

临平区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教育部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针对与“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比对结果,对当年未在学籍系统中注册的义务教育疑似失学儿童进行了仔细排查,截至目前临平区暂未发现有疑似辍学、失学适龄儿童。

下一步,区教育局将继续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排查工作,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主体责任。

1.密切属地联动,严格排查适龄儿童入学情况。加强与公安分局、属地镇街社区联动协调,严格排查适龄儿童入学情况,一经发现有疑似失学、辍学儿童,立即通过大数据分析确认去向,帮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

2.了解实际情况,掌握疑似失学儿童一手材料。校领导带队,组织班主任、任课教师,联合社区对疑似失学学生家庭进行一对一家访,摸清家庭现状、失学辍学原因和学生目前情况等信息。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教育法律法规社会共识。利用新媒体、公众号等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向家长广泛宣传。

分享到: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2021年临平区控辍保学工作总结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3/2022-11475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教育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教育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2-07-27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临平区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教育部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针对与“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比对结果,对当年未在学籍系统中注册的义务教育疑似失学儿童进行了仔细排查,截至目前临平区暂未发现有疑似辍学、失学适龄儿童。

下一步,区教育局将继续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排查工作,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主体责任。

1.密切属地联动,严格排查适龄儿童入学情况。加强与公安分局、属地镇街社区联动协调,严格排查适龄儿童入学情况,一经发现有疑似失学、辍学儿童,立即通过大数据分析确认去向,帮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

2.了解实际情况,掌握疑似失学儿童一手材料。校领导带队,组织班主任、任课教师,联合社区对疑似失学学生家庭进行一对一家访,摸清家庭现状、失学辍学原因和学生目前情况等信息。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教育法律法规社会共识。利用新媒体、公众号等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向家长广泛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