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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24/2022-11536 文件编号 临卫健〔2022〕53号
责任部门 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2-07-19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编号: ALPD67-2022-0005 有效性:
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征求意见和反馈:

关于临平区进一步推进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的政策解读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22-07-28 20:36:56 浏览次数:

一、制订背景

为提高我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水平,巩固消除母婴传播项目成果,促进妇女儿童健康,构建母婴友好型社会。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规范(2021年版)的通知》(浙卫办妇幼发函〔2021〕1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杭州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的通知》(杭卫办〔2021〕7号。

三、主要内容

1.制定了工作目标。高标准提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目标,计划2025年底,我区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病毒用药率、梅毒感染孕产妇梅毒治疗率、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乙肝免疫球蛋白及时注射率等关键指标达到98%以上。

2.明确了职责分工。明确卫生健康局负责牵头落实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落实技术指导和医疗服务;财政、司法、妇联、红十字会等部门分别从资金保障、权益保障和社会救助等协助做好工作。

3.强调了工作要求。严控项目实施质量,从制定督导通报制度、落实闭环管理机制、优化实验室质控方案等方面来规范项目执行。要加大社会支持,营造减少歧视的社会氛围,加强对感染孕产妇的关怀。要求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艾梅乙母婴阻断项目免费政策,做到“应免尽免”。

四、解读机关

杭州市临平区卫生健康局

解读人:周任婧

联系方式:0571-89156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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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平区进一步推进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的政策解读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24/2022-11536 文件编号 临卫健〔2022〕53号
责任部门 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2-07-19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编号: ALPD67-2022-0005 有效性:
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征求意见和反馈:

一、制订背景

为提高我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水平,巩固消除母婴传播项目成果,促进妇女儿童健康,构建母婴友好型社会。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规范(2021年版)的通知》(浙卫办妇幼发函〔2021〕1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杭州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的通知》(杭卫办〔2021〕7号。

三、主要内容

1.制定了工作目标。高标准提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目标,计划2025年底,我区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病毒用药率、梅毒感染孕产妇梅毒治疗率、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乙肝免疫球蛋白及时注射率等关键指标达到98%以上。

2.明确了职责分工。明确卫生健康局负责牵头落实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落实技术指导和医疗服务;财政、司法、妇联、红十字会等部门分别从资金保障、权益保障和社会救助等协助做好工作。

3.强调了工作要求。严控项目实施质量,从制定督导通报制度、落实闭环管理机制、优化实验室质控方案等方面来规范项目执行。要加大社会支持,营造减少歧视的社会氛围,加强对感染孕产妇的关怀。要求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艾梅乙母婴阻断项目免费政策,做到“应免尽免”。

四、解读机关

杭州市临平区卫生健康局

解读人:周任婧

联系方式:0571-89156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