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13/2022-12470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教育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教育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2-09-07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关于2021学年义务教育段城镇学校教师到农村或薄弱学校支教情况的公示
来源: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2-09-07 20:19 浏览次数:
根据职称评审相关文件精神,凡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教师,申报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分别须有农村或薄弱学校(校区)全职支(任)教1年和3年的经历。支(任)教时间以从教以来计算,参加市内支教的教师,按至少全职支教1年才可累计。
为增强此项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区教育局决定对2021学年完成支教任务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公示对象支教情况如有不实,可向区教育局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情况,反映问题请署实名。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2年9月8日-2022年9月15日。
联系电话:89179128
电子邮箱:459549017@qq.com。
地址:临平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世纪大厦2215室)。
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局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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