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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21/2023-19458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3-12-11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关联类型: | 政策原文 | 征求意见和反馈: |
【简明问答】关于《临平区和美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法规审批科 发布时间: 2023-12-11 14:18:22 浏览次数:
一、《临平区和美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制定背景是什么?
“千万工程”(即“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决策。实施20年来,我省率全国之先,探索出一条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切入点推动新农村建设、推进乡村振兴的科学路径,引领我省乡村面貌发生历史性巨变,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在“千万工程”实施20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极大地激励和鼓舞了全省干部群众的信心和斗志。省委、市委相继出台了《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和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全面打造乡村振兴浙江样板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23〕13号)、《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打造中国式现代化乡村杭州范例行动计划(2023-2027年)》(市委发〔2023〕18号),并召开工作推进会。为此,临平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千万工程”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全域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全面打造乡村振兴临平样板,加快绘就“点上出彩、线上成景、面上共美”的和美乡村新画卷,特制定《临平区和美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实施办法》的起草过程是怎样的?
2023年6月起,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临平区和美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2023年7月,征求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广旅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审管办、区规资分局、区妇联、各平台、镇街等18个单位的意见,并根据各方意见进一步深化研究后修改;2023年8月,经修改后再次向上述单位征求意见;2023年8月,通过临平区政府官网公开征求意见,并送区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根据审查意见,对《实施方案》再次进行了完善。8月14日,经2023年第15次区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经进一步完善后于9月28日正式印发。
三、《实施方案》总体目标要求是什么?
坚持“规划引领、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片区联动、全域覆盖、内外兼修、彰显特色”,按照“一带引领、两核驱动、多点精致、全域美丽”总体布局,重点扶持实施四大类十大重点工程,点线面结合、农文旅融合,奋力建设诗画江南韵味、运河水乡风情、乡野乡愁底蕴、共美共富活力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自2024年起,重点实施大运河及二通道沿线综合整治、两大核心片区提升和未来乡村、数字乡村、特色精品村、扩面提升等创建项目。通过三年时间努力,全区建成大运河共同富裕引领带和塘栖丁山湖、运河北片两大核心示范片区,累计培育和美乡村示范村(未来乡村)20个、特色精品村20个、数字乡村30个以上,创建省市美丽乡村风景带2条、示范乡镇4个,实现和美乡村全域覆盖。
四、《实施办法》从何时开始实施?
本实施方案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名词解释
1.“一统三化九场景”。就是坚持党建统领,以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为价值导向,以和睦共治、绿色集约、智慧共享为基本内涵,构建未来邻里、教育、健康、创业、建筑、交通、低碳、服务和治理九大场景,让乡村治理更有热度、更有活力、更有温度。
2.美丽乡村建设“十不十宜”导则。不贪大求洋、过度建设,宜布局有道、实用实效;不砍树填塘、破坏生态,宜保护自然、保留乡味;不用材突兀、取洋舍土,宜合理选材、凸显乡情;不过度硬化、大量铺装,宜控制面积、精巧生态;不照搬园林、娇贵难养,宜删繁就简、根植乡土;不硬化河道、截弯取直,宜自然护坡、水土和谐;不乱建乱拆、破坏文脉,宜遵循规划、合法建设;不砌筑高墙、乱堆乱放,宜通透开放、内外整洁;不乱画乱写、乱贴乱挂,宜恰到好处、简洁雅致;不粗制滥造、偷工减料,宜精雕细琢、精细管理。
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杭州市临平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沈海明
联系电话:0571-8953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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