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7/2023-03754 文件编号 临平财行〔2023〕25号
责任部门 区财政局(国资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财政局(国资办)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3-03-1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关于印发《临平区区直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3-03-14 11:11 浏览次数:

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议费管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浙财行〔2014〕7号)、《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杭财行〔2014〕9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级机关会议费培训费有关规定的通知》(浙财行〔2018〕1号)和《关于印发<临平区会议、活动和培训管理规定>的通知》(临平区委办〔2021〕79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临平区区直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

2023年3月13日

附件:临平财行〔2023〕25号.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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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平区区直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7/2023-03754 文件编号 临平财行〔2023〕25号
责任部门 区财政局(国资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财政局(国资办)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3-03-1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议费管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浙财行〔2014〕7号)、《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杭财行〔2014〕9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级机关会议费培训费有关规定的通知》(浙财行〔2018〕1号)和《关于印发<临平区会议、活动和培训管理规定>的通知》(临平区委办〔2021〕79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临平区区直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

2023年3月13日

附件:临平财行〔2023〕25号.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