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鹏跃置业有限公司信用修复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5-17 16:08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浙发改财金〔2018〕671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市监信规〔2021〕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拟对杭州鹏跃置业有限公司行信用修复,现对修复内容予以公示:

杭州鹏跃置业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330110097603536X,法定代表人谢巍申请修复的不良信息的文书文号为 杭余市管罚处字〔2019〕296号,不良信息内容为当事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未备案,以及补充协议格式条款内容免除、部分免除(减轻)当事人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依法应当享有的权利,违反了《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被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处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审核,该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符合信用修复条件,拟进行信用修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5月16日至5月23日)。

如有异议,请向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相关情况。

联系人:金佳怡  联系电话:0571-89530833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6日

分享到: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于杭州鹏跃置业有限公司信用修复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5-17 16:08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浙发改财金〔2018〕671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市监信规〔2021〕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拟对杭州鹏跃置业有限公司行信用修复,现对修复内容予以公示:

杭州鹏跃置业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330110097603536X,法定代表人谢巍申请修复的不良信息的文书文号为 杭余市管罚处字〔2019〕296号,不良信息内容为当事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未备案,以及补充协议格式条款内容免除、部分免除(减轻)当事人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依法应当享有的权利,违反了《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被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处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审核,该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符合信用修复条件,拟进行信用修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5月16日至5月23日)。

如有异议,请向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相关情况。

联系人:金佳怡  联系电话:0571-89530833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