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18/2023-16027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3-05-26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仲裁公告】赵书培与杭州奇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3-05-26 10:43 浏览次数:
杭州奇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赵书培与你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二倍工资一案(浙杭临平劳人仲案(2023)870号),申请人赵书培要求你单位:1.支付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工资1962元(不含加班工资);2.支付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日期间的加班工资1289元;3.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1692元;4.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2000元。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20日内。该案定于2023年7月13日9时10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临平区西大街70号解纷大楼6楼第二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裁决。
杭州市临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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