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17/2023-16056 | 文件编号 | 临平财预〔2023〕10号 |
责任部门 | 区财政局(国资办)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财政局(国资办)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3-05-26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3-05-29 10:27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浙财预〔2022〕33号)、《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管理稳运行过紧日子的通知》(市委办发〔2022〕6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预算编制管理
各部门、单位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坚持保重点控一般,优化支出结构,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将节省出的资金用于支持重大战略实施、重大改革推进和重点领域建设。加大结转资金、当年预算、上级补助等各项资金统筹力度,按照量力而行和讲求绩效的原则,合理安排符合规定的各项支出,避免资金闲置和沉淀浪费。
二、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各部门、单位要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确保“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只减不增”,部门、单位年度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再追加“三公”经费。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支出和年底突击花钱,严禁在其他科目列支“三公”经费。
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控团组数量和规模,坚决取消无实质内容的因公出国(境)等活动。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禁超标准接待,不得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控公务用车(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集中更新或购置。加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管理,规范油卡使用管理,严禁超过需用额充值油卡,切实防止突击花钱。
三、严控一般性支出
着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大力减少不必要的宣传、活动、装修、赛事、课题等项目支出。大力推进信息化、无纸化办公,精简纸质材料印制数量,减少不必要彩印数量,严控纸质材料分送范围。积极做好党政机关节能降耗工作,大力节约办公用水用电,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及时关闭办公设备电源,杜绝“长流水”。严控一般性宣传经费,对公众号、视频号、微博号等强化整合利用,避免多头宣传。
四、严格会议、培训、差旅、课题费等管理
按照《临平区会议、活动和培训管理规定》(临平区委办〔2021〕79号)文件要求,切实精简和规范各类会议和培训。严控会议费支出,严控会议数量、会期、规模,鼓励更多在单位内部会议室举办,或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召开会议,避免层层套开同类会议,省、市已开到基层的,区里一般不再召开同类会议。严控培训费支出,鼓励采用线上培训、线下自学等方式开展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半天以内的会议、培训,一般不安排用餐,确需用餐的,一律安排工作餐(提倡自助餐),用餐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标准。严格实行一会议一培训一结算,已发生的会议和培训,抓紧按规定结算,避免年底统一支付。
严控差旅费支出,从严控制出差次数、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根据本单位的经费安排,按必需、从紧的原则建立健全差旅费内控制度,在限额标准内明确单位执行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标准,严格审批管理,不得重复报销,规范报销程序。
严控课题规划等经费支出,课题研究等应由本单位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事项,原则上由预算单位自行组织实施,重大课题研究确需委托其他单位实施的,应严格审核并经过预算单位集体决策。
五、严格论坛、庆典、展会、比赛等活动管理
严控用财政资金举办或承办上级论坛、庆典、展会、比赛等活动,确需举办或承办上述活动的,需按照《临平区会议、活动和培训管理规定》(临平区委办〔2021〕79号)文件要求进行前置审批,未履行报批手续的不得安排预算。突出市场导向和产业特色,更好发挥市场作用,优先通过市场化方式举办相关活动。
六、严控委托业务费
不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违规变相增加编外人员支出和委托第三方履行应由单位自身承担的职责任务。对适合以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应依法依规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坚持费随事转,通过公平竞争择优选择方式确定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切实降低政府购买服务成本。
七、严格预算刚性约束
严格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各部门、单位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擅自改变资金用途。部门、单位年度预算执行中新增的支出需求,一般应通过调剂预算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等方式解决,确需新增资金的,按规定程序报批。部门、单位年度预算执行中,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科目的支出调剂,确需调剂的,应当报财政部门审核。
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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