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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16/2023-15541 | 文件编号 | 临平司法〔2023〕10号 |
责任部门 | 区司法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司法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3-04-28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编号: | ALPD11-2023-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关联类型: | 政策原文 | 征求意见和反馈: | 征求意见稿> 意见反馈 > |
关于《杭州市临平区律师行业扶持政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5-04 16:42:02 浏览次数:
2023年4月28日,杭州市临平区司法局和临平区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杭州市临平区律师行业扶持政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临平司法〔2023〕1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文件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强化培养激励措施,鼓励律所做大做强,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样板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结合《杭州市临平区律师行业扶持政策实施意见》,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主要依据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临平区律师行业扶持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平政办〔2021〕36号)
三、适用对象
在杭州市临平区行政区划范围内设立、注册纳税且通过当年度年检考核的律师事务所(分所)和律师
四、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作为《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临平区律师行业扶持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配套文件,主要内容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适用对象,明确规定了《实施细则》的适用对象;第二部分—专项资金政策条款,与《杭州市临平区律师行业扶持政策实施意见》中的规定一致,并进行了细化;第三部分—申请程序,明确资金申请流程和提交材料清单;第四部分—附则,规定了退回已获得的奖补资金的流程、提交虚假材料的后果等,同时明确了《实施细则》的施行时间。
五、施行时间
自2023年5月29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2月1日,2022年2月1日至本文件实施前符合条件的,参照执行。具体条款由区司法局会同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杭州市临平区司法局
解读人:安晓静
联系电话:0571-8953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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