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26/2023-17885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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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3-08-29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乡镇、村社短临极端天气灾害防范应对双十条工作举措(试行)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08-29 11:55 浏览次数:

为做好短临极端天气引发的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防范应对工作,按照防汛防台抗旱预案有关要求,制定本工作举措。

一、工作目标

不死人、少伤人。

二、工作要求

落实“乡镇统筹,村自为战,充分授权,一线决策”,提高基层单位实战能力。

三、启动条件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等黄色预警时,乡镇(街道)、村社加强值班力量,通知单位领导做好启动短临处置准备。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等橙色、红色预警信号或虽未接到气象预警信号,但发现险情征兆或实况已出现灾情险情,由乡镇(街道)、村社启动短临极端天气灾害应对机制。

四、工作举措

(一)乡镇级(10条)

1.到岗值守。启动短临应对机制后,暴雨等橙色预警乡镇长(街道主任)到岗指挥,红色预警乡镇(街道)书记和乡镇长(街道主任)到岗指挥。

2.叫应叫醒。接到预警信息或发现险情时,叫应叫醒下辖村社区。

3.风险研判。按照危险区域分级管理,迅速确定需转移的区域和需转移的人员名单。

4.巡查检查。利用视频监控等方式加大地质灾害易发点、小流域山洪影响区、老旧房、山塘水库等重要目标巡查检查。

5.人员转移。按风险研判转移名单,发布转移命令并督促到位,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可采取强制转移措施,确保“应转尽转、早转、快转”。

6.风险管控。适时采取“五停”措施(停止户外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停运)。发布管控指令,督促村社对危险区域采取措施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7.应急救援。组织乡镇(街道)、村社等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必要时提请上级派遣增援力量。

8.安置保障。通知开放避灾安置点,做好已转移人员管控,险情解除确认安全后方可返回。

9.信息报送。发生险情、灾情先电话等方式报告,后书面报告。

10.宣传引导。发生险情、灾情时要严肃纪律,统一口径,及时正面宣传引导。

(二)村社级(10条)

1.到岗值守。启动短临应对机制后,村社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到岗值守,组织指挥,保持通信畅通。 

2.预警到位。用好信息化渠道开展预警,同步采用大喇叭、警报器、应急广播、铜锣等方式告知群众,确保预警到户到人。

3.加强巡查。确保工作人员安全前提下,加大地质灾害易发点、小流域山洪风险区、危旧房等巡查检查,有条件的村可以安装视频监控。

4.临时管控。可采用临时、简易等方式做好涉险交通道路、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等的管控,严防人员伤亡。

5.先期处置。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有关情况上报乡镇。

6.紧急抢险。组织党员、退役军人等力量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必要时提请上级增援。

7.人员转移。根据乡镇(街道)命令或实际险情,组织危险区人员就近转移、投亲靠友转移、避灾场所安置转移等多种方式转移,必要时扩面转移其他人员。形式上可采用拉响警报等方式告知村民转移。

8.安置保障。每个村必须明确避灾安置点或临时避灾安置场所,及时有序开放,防止已转移人员擅自返回。

9.自救互救。宣传动员发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互帮互助,共渡难关。

10.信息报告。发生险情灾情第一时间报告乡镇(街道)。

五、保障措施

(一)优化气象保障。气象部门持续加大观测点建设的覆盖面,尽可能做好预报预警的提前量,细化预报颗粒度。加大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力度,气象监测预警信息如卫星雷达图、实时雨情等在“浙政钉—杭州市—数智气象”应用中实时查阅。

(二)落实两张清单。区县(市)要逐一排查明确极端天气可能产生重大灾害的村庄,检查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务必一个不漏。乡镇(街道)要根据排查出的村庄名单,相应制定并落实好“两张清单”,林水、规资、应急、建设等部门做好指导工作。一是风险管控清单。做好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点、山塘水库、山洪暴发点等风险管控清单,乡镇(街道)、村社还要结合实际,排摸出具有潜在风险,主要以溪边、河边、山边以及低洼处,做到灾情来临时风险区域心中有数,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二是临时转移场所清单。乡镇(街道)、村社在风险区周边提前评估确定一些结构安全房屋建筑,纳入临时转移场所清单,遇极端情况可紧急使用。

(三)强化自主决策。明确在短临极端天气灾害应对处置期间,乡镇(街道)、村社可因地制宜、灵活机动自主决策。镇、村主要负责人可根据预警信息,果断决策、果断转移、果断应对,因为主动作为出现一定失误的,按照《关于健全完善容错免责机制 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容错免责或减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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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村社短临极端天气灾害防范应对双十条工作举措(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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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短临极端天气引发的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防范应对工作,按照防汛防台抗旱预案有关要求,制定本工作举措。

一、工作目标

不死人、少伤人。

二、工作要求

落实“乡镇统筹,村自为战,充分授权,一线决策”,提高基层单位实战能力。

三、启动条件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等黄色预警时,乡镇(街道)、村社加强值班力量,通知单位领导做好启动短临处置准备。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等橙色、红色预警信号或虽未接到气象预警信号,但发现险情征兆或实况已出现灾情险情,由乡镇(街道)、村社启动短临极端天气灾害应对机制。

四、工作举措

(一)乡镇级(10条)

1.到岗值守。启动短临应对机制后,暴雨等橙色预警乡镇长(街道主任)到岗指挥,红色预警乡镇(街道)书记和乡镇长(街道主任)到岗指挥。

2.叫应叫醒。接到预警信息或发现险情时,叫应叫醒下辖村社区。

3.风险研判。按照危险区域分级管理,迅速确定需转移的区域和需转移的人员名单。

4.巡查检查。利用视频监控等方式加大地质灾害易发点、小流域山洪影响区、老旧房、山塘水库等重要目标巡查检查。

5.人员转移。按风险研判转移名单,发布转移命令并督促到位,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可采取强制转移措施,确保“应转尽转、早转、快转”。

6.风险管控。适时采取“五停”措施(停止户外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停运)。发布管控指令,督促村社对危险区域采取措施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7.应急救援。组织乡镇(街道)、村社等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必要时提请上级派遣增援力量。

8.安置保障。通知开放避灾安置点,做好已转移人员管控,险情解除确认安全后方可返回。

9.信息报送。发生险情、灾情先电话等方式报告,后书面报告。

10.宣传引导。发生险情、灾情时要严肃纪律,统一口径,及时正面宣传引导。

(二)村社级(10条)

1.到岗值守。启动短临应对机制后,村社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到岗值守,组织指挥,保持通信畅通。 

2.预警到位。用好信息化渠道开展预警,同步采用大喇叭、警报器、应急广播、铜锣等方式告知群众,确保预警到户到人。

3.加强巡查。确保工作人员安全前提下,加大地质灾害易发点、小流域山洪风险区、危旧房等巡查检查,有条件的村可以安装视频监控。

4.临时管控。可采用临时、简易等方式做好涉险交通道路、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等的管控,严防人员伤亡。

5.先期处置。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有关情况上报乡镇。

6.紧急抢险。组织党员、退役军人等力量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必要时提请上级增援。

7.人员转移。根据乡镇(街道)命令或实际险情,组织危险区人员就近转移、投亲靠友转移、避灾场所安置转移等多种方式转移,必要时扩面转移其他人员。形式上可采用拉响警报等方式告知村民转移。

8.安置保障。每个村必须明确避灾安置点或临时避灾安置场所,及时有序开放,防止已转移人员擅自返回。

9.自救互救。宣传动员发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互帮互助,共渡难关。

10.信息报告。发生险情灾情第一时间报告乡镇(街道)。

五、保障措施

(一)优化气象保障。气象部门持续加大观测点建设的覆盖面,尽可能做好预报预警的提前量,细化预报颗粒度。加大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力度,气象监测预警信息如卫星雷达图、实时雨情等在“浙政钉—杭州市—数智气象”应用中实时查阅。

(二)落实两张清单。区县(市)要逐一排查明确极端天气可能产生重大灾害的村庄,检查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务必一个不漏。乡镇(街道)要根据排查出的村庄名单,相应制定并落实好“两张清单”,林水、规资、应急、建设等部门做好指导工作。一是风险管控清单。做好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点、山塘水库、山洪暴发点等风险管控清单,乡镇(街道)、村社还要结合实际,排摸出具有潜在风险,主要以溪边、河边、山边以及低洼处,做到灾情来临时风险区域心中有数,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二是临时转移场所清单。乡镇(街道)、村社在风险区周边提前评估确定一些结构安全房屋建筑,纳入临时转移场所清单,遇极端情况可紧急使用。

(三)强化自主决策。明确在短临极端天气灾害应对处置期间,乡镇(街道)、村社可因地制宜、灵活机动自主决策。镇、村主要负责人可根据预警信息,果断决策、果断转移、果断应对,因为主动作为出现一定失误的,按照《关于健全完善容错免责机制 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容错免责或减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