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2/2023-18451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经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经科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3-09-2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关于临平区2023年“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初步结果的公示

来源:区经科局   发布时间: 2023-09-28 18:10 浏览次数:

根据省、市、区2023年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求,区亩均办组织开发区、镇街及相关部门,以2022年度数据为依据,对全区纳入综合评价的工业企业进行了综合评价分类。初步评价结果已经征求各平台镇街、相关部门意见,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至10月7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企业可向开发区产业发展局、镇街区域发展办申请复议,并提供营业执照、用地信息、纳税证明、房租合同、房租发票等材料(复印件),经属地审核盖章后,由属地统一提交至区亩均办(区经科局)。

受理地址:临平区南苑街道河南埭路32号510室

联系人:任政 18821709454。

附件1:2023年临平区“亩均论英雄”改革规上企业初步评价结果.pdf

附件2:2023年临平区“亩均论英雄”改革宗地企业初步评价结.pdf


临平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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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平区2023年“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初步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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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区2023年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求,区亩均办组织开发区、镇街及相关部门,以2022年度数据为依据,对全区纳入综合评价的工业企业进行了综合评价分类。初步评价结果已经征求各平台镇街、相关部门意见,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至10月7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企业可向开发区产业发展局、镇街区域发展办申请复议,并提供营业执照、用地信息、纳税证明、房租合同、房租发票等材料(复印件),经属地审核盖章后,由属地统一提交至区亩均办(区经科局)。

受理地址:临平区南苑街道河南埭路32号510室

联系人:任政 18821709454。

附件1:2023年临平区“亩均论英雄”改革规上企业初步评价结果.pdf

附件2:2023年临平区“亩均论英雄”改革宗地企业初步评价结.pdf


临平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