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平区气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10:02 点击率: 字体:[      ]

2023年,杭州市临平区气象局集合省市气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有报告相关疑问,请联系区气象局办公室。(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玩月街96号;邮编:311199;联系电话:0571-8615105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区气象局对照主动公开目录,在临平门户网站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2023全年共主动公开17条,其中公告公示7条,政策解读2条,财政信息2条,行政执法类6条。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相关条例规定,落实专人负责,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依申请工作办理流程网上公开,渠道畅通,接办及时。2023年度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明确局办公室为审查科室,明确专人负责审查工作。对局属各科室、中心在门户网站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开展“三校三审”检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建设“临平天气”微信公众号,下设“我的天气、监测预警、专业气象”三个服务栏目,发布天气预报、气象预警信息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公开目录,完善公开体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同时公开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评议。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因人员调动,新接手人员对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政策掌握不深,学习不够深入,开展自我加压学习不够。

改进措施:积极主动学习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开展内容审查以及规范发布,高质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杭州市临平区气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杭州市临平区气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杭州市临平区气象局集合省市气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有报告相关疑问,请联系区气象局办公室。(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玩月街96号;邮编:311199;联系电话:0571-8615105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区气象局对照主动公开目录,在临平门户网站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2023全年共主动公开17条,其中公告公示7条,政策解读2条,财政信息2条,行政执法类6条。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相关条例规定,落实专人负责,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依申请工作办理流程网上公开,渠道畅通,接办及时。2023年度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明确局办公室为审查科室,明确专人负责审查工作。对局属各科室、中心在门户网站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开展“三校三审”检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建设“临平天气”微信公众号,下设“我的天气、监测预警、专业气象”三个服务栏目,发布天气预报、气象预警信息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公开目录,完善公开体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同时公开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评议。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因人员调动,新接手人员对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政策掌握不深,学习不够深入,开展自我加压学习不够。

改进措施:积极主动学习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开展内容审查以及规范发布,高质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杭州市临平区气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