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临平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14:47 点击率: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84条,包括“临平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信息244条,区政府网站公开信息4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由分管领导牵头,局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三审三校”制度,逐级审核,切实做好政务信息日常管理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我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临平区政府门户网站、“临平医保”微信公众号为媒介,进一步提升信息更新的及时性、信息发布的全面性、信息检索的便利性,优化信息质量。

监督保障

严格把关信息公开内容,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内容准确和完整。将政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畅通公开电话、邮箱等渠道,有效回应公众信息公开诉求,广泛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监督,促进政务公开透明化。2023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政务公开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完成情况较好,但仍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信息更新效率有待提高;二是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三是信息公开力度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全面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采集和编辑能力,及时更新发布政务公开信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能力和效率;二是充分做好政策解读。通过视频、图文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和宣传,增强公众对政策的认知和理解;三是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临平医保”微信公众号及门户网站作用,扩大信息覆盖面,促进与公众的互动,方便公众查阅、获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临平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wps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临平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84条,包括“临平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信息244条,区政府网站公开信息4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由分管领导牵头,局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三审三校”制度,逐级审核,切实做好政务信息日常管理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我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临平区政府门户网站、“临平医保”微信公众号为媒介,进一步提升信息更新的及时性、信息发布的全面性、信息检索的便利性,优化信息质量。

监督保障

严格把关信息公开内容,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内容准确和完整。将政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畅通公开电话、邮箱等渠道,有效回应公众信息公开诉求,广泛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监督,促进政务公开透明化。2023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政务公开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完成情况较好,但仍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信息更新效率有待提高;二是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三是信息公开力度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全面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采集和编辑能力,及时更新发布政务公开信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能力和效率;二是充分做好政策解读。通过视频、图文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和宣传,增强公众对政策的认知和理解;三是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临平医保”微信公众号及门户网站作用,扩大信息覆盖面,促进与公众的互动,方便公众查阅、获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临平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