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平区教育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6:23 点击率: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区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及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着力做好政务新媒体运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情况良好。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区教育局继续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机构概况、领导班子、教育政策、人事信息等内容的主动公开工作。一年来,向省委办、省府办、省厅、市局和区委办、区府办报送内宣信息累计超120则,其中省厅、市局信息录用8则,4篇专报信息获区委主要领导批示,1篇简报信息获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批示。对接杭州日报刊登《弘临思政》、共享头盔等稿件14篇,新媒体端阅读总量超过380万,作业改革、思政教育、特殊教育、校园安全、等主题宣传获得中央及省市主流媒体转发点赞。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答复、时限和程序,指定科室和人员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到提交的申请后及时处置,对于已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立即回复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对没有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将答复反馈申请人。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12件,其中:予以公开的1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无政府信息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全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区教育局积极与区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善学校(幼儿园)信息公开专栏,共公开学校信息74条,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和方式。做优做强“临平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临平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累计刊发工作宣传、政策解读等内容300余条,粉丝数量新增4.5万,单篇推送最高阅读量8.6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坚持政务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相结合,发挥“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局”门户网站信息检索、办事服务优势,发挥“临平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互动交流、信息更新及时、群众基础广泛的优势,不断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加强信息公开实效。

(五)监督保障

1.加强部门间交流,为保证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内容规范、准确,我局在机关内部进行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的细化,确保责任到人。进一步强化同区政府机关及其他区县教育局之间的沟通协调,不断提高本局的信息公开水平和能力的同时,创新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2.广泛开展社会评议。2023年度我局通过各学校的钉钉平台、微信公众号等以问卷调查表的形式,在政府门户网站以公告形式开展社会评议,广泛听取社会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023年,区教育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61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局在认真贯彻实施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也存在以下问题:政务信息发布时仍然时有出现错别字词等情况,政务公开信息准确性还需提高;上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征求日期存在计算方式包含当日发布,有待改进。

对此,本机关将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改进: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工作,提高信息准确性;加强政策学习,严格按照《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65条规定,规范性文件期限以时、日、月、年计算的,期限开始时、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临平区教育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临平区教育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区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及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着力做好政务新媒体运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情况良好。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区教育局继续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机构概况、领导班子、教育政策、人事信息等内容的主动公开工作。一年来,向省委办、省府办、省厅、市局和区委办、区府办报送内宣信息累计超120则,其中省厅、市局信息录用8则,4篇专报信息获区委主要领导批示,1篇简报信息获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批示。对接杭州日报刊登《弘临思政》、共享头盔等稿件14篇,新媒体端阅读总量超过380万,作业改革、思政教育、特殊教育、校园安全、等主题宣传获得中央及省市主流媒体转发点赞。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答复、时限和程序,指定科室和人员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到提交的申请后及时处置,对于已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立即回复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对没有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将答复反馈申请人。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12件,其中:予以公开的1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无政府信息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全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区教育局积极与区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善学校(幼儿园)信息公开专栏,共公开学校信息74条,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和方式。做优做强“临平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临平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累计刊发工作宣传、政策解读等内容300余条,粉丝数量新增4.5万,单篇推送最高阅读量8.6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坚持政务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相结合,发挥“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局”门户网站信息检索、办事服务优势,发挥“临平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互动交流、信息更新及时、群众基础广泛的优势,不断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加强信息公开实效。

(五)监督保障

1.加强部门间交流,为保证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内容规范、准确,我局在机关内部进行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的细化,确保责任到人。进一步强化同区政府机关及其他区县教育局之间的沟通协调,不断提高本局的信息公开水平和能力的同时,创新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2.广泛开展社会评议。2023年度我局通过各学校的钉钉平台、微信公众号等以问卷调查表的形式,在政府门户网站以公告形式开展社会评议,广泛听取社会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023年,区教育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61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局在认真贯彻实施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也存在以下问题:政务信息发布时仍然时有出现错别字词等情况,政务公开信息准确性还需提高;上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征求日期存在计算方式包含当日发布,有待改进。

对此,本机关将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改进: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工作,提高信息准确性;加强政策学习,严格按照《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65条规定,规范性文件期限以时、日、月、年计算的,期限开始时、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临平区教育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