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平区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09:47 点击率: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及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

2023年主动公开信息共207条,其中通过杭州市临平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89条,通过“临平财政”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财政信息118条。

(二)依申请公开

区财政局严格落实工作规程要求,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2023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件12件,均已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妥善办理、答复。全年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公开信息审查。建立落实政府公开信息“三审三校”制度,通过业务科室起草人自审、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复审、办公室信息公开具体负责人终审模式进一步提高发布内容准确性,避免出现不良信息和表述错误。二是开展存量信息检查。通过系统检测、人工自查对已发布的存量信息开展多轮检查并及时整改,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规范性、准确性。三是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立足区财政局政府职能,及时推进预算报告、“三公”经费、直达资金、项目绩效等重要财政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财政局依托临平区门户网站、“临平财政”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及时进行相关动态维护。截至2023年年底,“临平财政”微信公众号内设“网上办事”“临财讲堂”和“财为共富”栏目,涵盖“青年说”“微分享”“财悦读”等多项内容,公开信息格式更规范、内容更严谨、要素更充分、可读性更强,方便群众及时有效了解财政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细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审查流程和办理程序,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监督,不断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临平财政”微信公众号设立“网上办事-咨询投诉”链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2023年临平区财政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0

0

0

0

0

1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本级财政及职能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均严格规范执行。但政务公开意识还需要加强,对部分项目、资金方面政务公开更新频率仍需要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一是提升业务人员业务能力,提高产出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二是强化政务公开人员水平,理顺工作机制,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及时发布和更新。三是丰富政策解读方式方法,通过图解、简明问答等多元形式做好政策解读,扩大宣传效应,增强政策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临平区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wps

临平区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及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

2023年主动公开信息共207条,其中通过杭州市临平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89条,通过“临平财政”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财政信息118条。

(二)依申请公开

区财政局严格落实工作规程要求,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2023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件12件,均已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妥善办理、答复。全年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公开信息审查。建立落实政府公开信息“三审三校”制度,通过业务科室起草人自审、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复审、办公室信息公开具体负责人终审模式进一步提高发布内容准确性,避免出现不良信息和表述错误。二是开展存量信息检查。通过系统检测、人工自查对已发布的存量信息开展多轮检查并及时整改,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规范性、准确性。三是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立足区财政局政府职能,及时推进预算报告、“三公”经费、直达资金、项目绩效等重要财政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财政局依托临平区门户网站、“临平财政”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及时进行相关动态维护。截至2023年年底,“临平财政”微信公众号内设“网上办事”“临财讲堂”和“财为共富”栏目,涵盖“青年说”“微分享”“财悦读”等多项内容,公开信息格式更规范、内容更严谨、要素更充分、可读性更强,方便群众及时有效了解财政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细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审查流程和办理程序,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监督,不断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临平财政”微信公众号设立“网上办事-咨询投诉”链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2023年临平区财政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0

0

0

0

0

1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本级财政及职能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均严格规范执行。但政务公开意识还需要加强,对部分项目、资金方面政务公开更新频率仍需要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一是提升业务人员业务能力,提高产出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二是强化政务公开人员水平,理顺工作机制,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及时发布和更新。三是丰富政策解读方式方法,通过图解、简明问答等多元形式做好政策解读,扩大宣传效应,增强政策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临平区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