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0:05 点击率: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思路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街道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东湖街道以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为信息公开主阵地,同时以政务信息公开栏、显示屏等线下公开为辅。2023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14条,其中在“杭州·临平”门户网站上发布信息27条,文件1条,在新媒体微信公众号“今日东湖”发布文章986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东湖街道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34件,均已办结。其中予以公开19件,部分公开2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8件,其他处理4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答复。2023年度东湖街道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被复议案件1件,后通过协调对方自愿撤销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街道已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内部工作制度。切实加强政府信息互联网发布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信息化管理,实现政府信息互联网发布工作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东湖街道以“杭州·临平”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要求,规范政务服务网后台信息录入,及时进行相关内容的更新调整,做好动态维护。同时,充分运用“今日东湖”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即时推送信息,让群众更全面地了解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通报制度,主动接受区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寻、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在责任追究方面,本年度没有因政务公开导致的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14件

行政强制

128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4

0

0

0

0

0

3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9

0

0

0

0

0

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0

0

0

0

0


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34

0

0

0

0

0

3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知晓度低、参与感弱。

下一步,东湖街道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深化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把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上新台阶。一是丰富公开渠道,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开的同时,加大宣传栏、公示公开栏、电视等渠道的信息公开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加大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敏感问题的调查研究力度,进一步规范依法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确保高效、准确地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附件:东湖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思路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街道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东湖街道以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为信息公开主阵地,同时以政务信息公开栏、显示屏等线下公开为辅。2023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14条,其中在“杭州·临平”门户网站上发布信息27条,文件1条,在新媒体微信公众号“今日东湖”发布文章986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东湖街道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34件,均已办结。其中予以公开19件,部分公开2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8件,其他处理4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答复。2023年度东湖街道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被复议案件1件,后通过协调对方自愿撤销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街道已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内部工作制度。切实加强政府信息互联网发布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信息化管理,实现政府信息互联网发布工作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东湖街道以“杭州·临平”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要求,规范政务服务网后台信息录入,及时进行相关内容的更新调整,做好动态维护。同时,充分运用“今日东湖”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即时推送信息,让群众更全面地了解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通报制度,主动接受区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寻、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在责任追究方面,本年度没有因政务公开导致的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14件

行政强制

128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4

0

0

0

0

0

3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9

0

0

0

0

0

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0

0

0

0

0


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34

0

0

0

0

0

3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知晓度低、参与感弱。

下一步,东湖街道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深化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把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上新台阶。一是丰富公开渠道,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开的同时,加大宣传栏、公示公开栏、电视等渠道的信息公开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加大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敏感问题的调查研究力度,进一步规范依法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确保高效、准确地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附件:东湖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