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平区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5:13 点击率: 字体:[      ]

2023年,临平区统计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现将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维护政务公开信息。修改《临平区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时更新组织机构、班子成员,公开年度统计公报、财政预决算等信息。二是优化统计产品。按月更新发布《临平统计指标快报》《临平统计月报》,按年度发布《临平统计年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产品,共计发放各类统计产品9000册。撰写统计监测分析报告24篇,专题材料45篇,获区领导批示16篇。其中1篇获全省统计局系统2023年度“统计当参谋·分析助决策”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选二等奖和全市统计局系统优秀分析报告一等奖。三是数智赋能“入库早知道”。目前,325家企业已实现扫码申报入库,累计标记企业14077余家,全区3176家重点企业及150家部门重点关注企业已纳入常态化跟踪服务。该项工作得到国家、省、市统计局高度认可,先后获得中共浙江省委副书记、杭州市委书记刘捷肯定,杭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姚高员圈阅,时任常务副市长柯吉欣批示全市推广。2023年10月,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将临平区“入库早知道”平台提级全市推广使用。四是完善规范数据发布载体。按月在“数据浙江”、“数据临平”上发布全区主要经济指标,提高统计数据集成、共享、查询效能,向区级部门提供数据14000余条。五是做好依法统计宣传。依托“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实施纪念日”、发放宣传小册子、开展微信有奖答题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做好依法统计的信息公开工作。六是做好五经普宣传工作。组织全省五经普宣传月活动、编排经普原创情景剧,安装主干道道旗、设计经普公交线路等,为普查登记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1例,已按时办结。本年度无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先审后发,强化信息保密审查,提升信息发布规范,杜绝涉密信息、违规信息在政府网站上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临平统计调查”,公开发布统计数据、五经普等统计相关工作。2023年累计发布文章152篇,阅读量30074人次,截至年底粉丝数3063人。

(五)监督保障

以考核为抓手,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坚持“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发布前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日常监督自查,落实专人定期检查信息质量与及时性,杜绝发生信息错误、密级文件信息公开等情况。单位公开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社会评议。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对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政策掌握全面性不够。

2024年,聚焦统计局业务,按照上级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努力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和更新。二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力争全面公开,并严格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三是充分利用多种载体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信息发布更新,扩大宣传受众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杭州市临平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杭州市临平区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临平区统计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现将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维护政务公开信息。修改《临平区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时更新组织机构、班子成员,公开年度统计公报、财政预决算等信息。二是优化统计产品。按月更新发布《临平统计指标快报》《临平统计月报》,按年度发布《临平统计年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产品,共计发放各类统计产品9000册。撰写统计监测分析报告24篇,专题材料45篇,获区领导批示16篇。其中1篇获全省统计局系统2023年度“统计当参谋·分析助决策”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选二等奖和全市统计局系统优秀分析报告一等奖。三是数智赋能“入库早知道”。目前,325家企业已实现扫码申报入库,累计标记企业14077余家,全区3176家重点企业及150家部门重点关注企业已纳入常态化跟踪服务。该项工作得到国家、省、市统计局高度认可,先后获得中共浙江省委副书记、杭州市委书记刘捷肯定,杭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姚高员圈阅,时任常务副市长柯吉欣批示全市推广。2023年10月,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将临平区“入库早知道”平台提级全市推广使用。四是完善规范数据发布载体。按月在“数据浙江”、“数据临平”上发布全区主要经济指标,提高统计数据集成、共享、查询效能,向区级部门提供数据14000余条。五是做好依法统计宣传。依托“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实施纪念日”、发放宣传小册子、开展微信有奖答题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做好依法统计的信息公开工作。六是做好五经普宣传工作。组织全省五经普宣传月活动、编排经普原创情景剧,安装主干道道旗、设计经普公交线路等,为普查登记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1例,已按时办结。本年度无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先审后发,强化信息保密审查,提升信息发布规范,杜绝涉密信息、违规信息在政府网站上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临平统计调查”,公开发布统计数据、五经普等统计相关工作。2023年累计发布文章152篇,阅读量30074人次,截至年底粉丝数3063人。

(五)监督保障

以考核为抓手,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坚持“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发布前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日常监督自查,落实专人定期检查信息质量与及时性,杜绝发生信息错误、密级文件信息公开等情况。单位公开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社会评议。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对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政策掌握全面性不够。

2024年,聚焦统计局业务,按照上级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努力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和更新。二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力争全面公开,并严格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三是充分利用多种载体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信息发布更新,扩大宣传受众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杭州市临平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