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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0/2024-00106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4-01-05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征求意见和反馈:

【解读】关于《杭州市临平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研究室) 发布时间: 2024-01-05 16:50:51 浏览次数:

一、出台背景

(一)吸取火灾教训的根本要求。近年来,消防安全形势严峻,火灾事故多发。有影响力的火灾时有发生,尤其是“6·9”杭州冰雪大世界火灾事故,教训非常深刻。火灾暴露出部分地区安全发展观念不强、消防工作职责不清、单位主体责任不实、安全监管模式不托底等问题。

(二)城市安全发展的必然要求。解决城市发展中的消防安全问题需要部门联合、社会共治。大型商业综合体涉及餐饮、娱乐、零售等多业态,行业监管部门多,安全工作职责存在交叉;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涉及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等公共服务事项;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涉及违章建筑出租、电动车火灾事故防范等突出问题;城中村改造涉及施工工地管理、基层安全巡查检查等基层管理工作。

(三)创新社会治理的现实要求。城市快速发展带来了一系列消防安全管理新问题。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必须及时掌握流动人口流向,跟进出租房防范措施,才能避免产生新的隐患集中区。必须夯实基层治理体系“四平台”建设,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织密消防安全监管之网。

二、出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江省消防条例》、《杭州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

三、制定过程

在上述政策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区消防救援大队起草了《临平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广泛听取了我区相关部门、相关镇街等的意见建议,在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收到1条反馈意见,采纳1条意见。经修改后逐步形成了目前的《临平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审议稿)。依法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未发现有排除、限制竞争的内容。

四、出台目的

结合我区市实际,建立函告、约谈、督查、通报警示、挂牌整治、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减少临平区火灾发生次数,打造幸福安全的生活环境。

五、主要内容

《临平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通过建立健全七项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进行规定:

一是建立函告制度。由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大队。函告对象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函告形式包括建议函和督办函两种形式,并规定了两种函告形式的相关条件。

二是建立约谈制度。由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约谈小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警示、告诫性约见谈话,被约谈对象应将有关落实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三是建立督查制度。由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成立督查组具体实施,督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

四是建立通报制度。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通报警示制度,定期统计分析全区火灾情况,评估全区消防安全形势,将重大火灾隐患挂牌整治、上级部门督办落实、火灾事故责任追究等情况,向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单位)通报。 

五是建立挂牌制度。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挂牌整治制度,对火灾形势严峻或经约谈后无明显改善的,进行挂牌整治。 挂牌整治对象原则上以镇(街道)、管委会为单位,个别火灾隐患突出的区域、行业也可以列为挂牌对象开展整治。

六、新旧政策差异

一是将原有的函告、约谈、督查三项制度扩充为函告、约谈、督查、通报警示、挂牌整治、考核、责任追究七项制度,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二是在责任追究方面,明确由消防救援机构牵头组织实施火灾事故责任调查;三是表述进一步规范,将消防工作考核统一改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四是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平安创建考核成绩挂钩。

七、注意事项

挂牌整治对象将火灾隐患进行整改后,经过相关部门的核验即可进行摘牌。

八、关键词解释

重大火灾隐患: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规定的火灾隐患。

九、施行时间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由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十、解读单位和解读人

解读单位:杭州市临平区消防救援大队

解读人:陈琪

联系电话:0571—8916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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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杭州市临平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0/2024-00106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4-01-05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征求意见和反馈:

一、出台背景

(一)吸取火灾教训的根本要求。近年来,消防安全形势严峻,火灾事故多发。有影响力的火灾时有发生,尤其是“6·9”杭州冰雪大世界火灾事故,教训非常深刻。火灾暴露出部分地区安全发展观念不强、消防工作职责不清、单位主体责任不实、安全监管模式不托底等问题。

(二)城市安全发展的必然要求。解决城市发展中的消防安全问题需要部门联合、社会共治。大型商业综合体涉及餐饮、娱乐、零售等多业态,行业监管部门多,安全工作职责存在交叉;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涉及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等公共服务事项;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涉及违章建筑出租、电动车火灾事故防范等突出问题;城中村改造涉及施工工地管理、基层安全巡查检查等基层管理工作。

(三)创新社会治理的现实要求。城市快速发展带来了一系列消防安全管理新问题。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必须及时掌握流动人口流向,跟进出租房防范措施,才能避免产生新的隐患集中区。必须夯实基层治理体系“四平台”建设,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织密消防安全监管之网。

二、出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江省消防条例》、《杭州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

三、制定过程

在上述政策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区消防救援大队起草了《临平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广泛听取了我区相关部门、相关镇街等的意见建议,在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收到1条反馈意见,采纳1条意见。经修改后逐步形成了目前的《临平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审议稿)。依法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未发现有排除、限制竞争的内容。

四、出台目的

结合我区市实际,建立函告、约谈、督查、通报警示、挂牌整治、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减少临平区火灾发生次数,打造幸福安全的生活环境。

五、主要内容

《临平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通过建立健全七项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进行规定:

一是建立函告制度。由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大队。函告对象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函告形式包括建议函和督办函两种形式,并规定了两种函告形式的相关条件。

二是建立约谈制度。由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约谈小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警示、告诫性约见谈话,被约谈对象应将有关落实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三是建立督查制度。由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成立督查组具体实施,督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

四是建立通报制度。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通报警示制度,定期统计分析全区火灾情况,评估全区消防安全形势,将重大火灾隐患挂牌整治、上级部门督办落实、火灾事故责任追究等情况,向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单位)通报。 

五是建立挂牌制度。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挂牌整治制度,对火灾形势严峻或经约谈后无明显改善的,进行挂牌整治。 挂牌整治对象原则上以镇(街道)、管委会为单位,个别火灾隐患突出的区域、行业也可以列为挂牌对象开展整治。

六、新旧政策差异

一是将原有的函告、约谈、督查三项制度扩充为函告、约谈、督查、通报警示、挂牌整治、考核、责任追究七项制度,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二是在责任追究方面,明确由消防救援机构牵头组织实施火灾事故责任调查;三是表述进一步规范,将消防工作考核统一改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四是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平安创建考核成绩挂钩。

七、注意事项

挂牌整治对象将火灾隐患进行整改后,经过相关部门的核验即可进行摘牌。

八、关键词解释

重大火灾隐患: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规定的火灾隐患。

九、施行时间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由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十、解读单位和解读人

解读单位:杭州市临平区消防救援大队

解读人:陈琪

联系电话:0571—8916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