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平区人大一届四次会议第7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10-09 16:43 来源: 办公室

黄文杰等代表:

你们好!你们在区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与管理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物业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接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明确专人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正在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落实“三方协同”共治机制助力业委会(物管委)管理。通过座谈会、参观学习等方式开展“三方协同”共治机制专项调研,成立物业服务行业委员会,出台《关于加强临平区党建引领“三方协同”共治进一步深化现代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围绕“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推动实现三方职责明晰、运行高效、治理协同。制定了《临平区住宅小区“三方协同”共治试点实施方案》,在21个试点小区开展三方协同治理工作。按照《关于党组织领导小区“三方协同”共治工作的操作导则》对试点小区落实考核,主要涵盖“三方协同”组织建设、小区“三方联动”机制、考核评价等内容,全面构建“党建统领、三级联动、多方协同、群众参与、制度保障”的新格局。目前,组建业委会(物管委)478个(部分开放式小区联建),业委会(物管委)党员平均占比66.82%,业委会主任中党员比例达到75.8%。56个小区党组织通过三方议事协调平台解决小区物业管理问题289个。

(二)落实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培训指导。一是2023年开展全区物业管理培训工作会议5次,会同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公安分局等部门专业讲解电梯、消防、电信防诈等知识,并邀请行业专家、法律顾问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物业管理专业知识及相关案例。二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有关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导镇街监督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运行,优化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完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职责及其违规处置办法。参与镇街协调会12次,帮助分析解决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组织各镇街自行开展对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培训工作,主要包括物业“两金”申请及使用、经营性收支管理平台、物业党建、环境整治等具体业务方面的培训内容,进一步规范小区资金管理、党建建设、环境治理等方面,提升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履职能力,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三)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资金使用。一方面,创新两金使用机制。制定了《临平区物业保修金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操作流程》,对于物业保修金和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使用金额大于等于30万元的,由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委托所属社区通过区级统一平台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择维修单位,确保“两金”使用实绩惠民。另一方面,规范共有收入审计监督。以东湖街道安置房小区为试点,拟定安置房共有收入审计方案,规定镇(街道)或社区(村)可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收入进行审计,相关结果通报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并向业主公开,接受全体业主监督,进一步规范共有收入审计工作。

(四)推广物业监管平台应用提升业主知情权。我区根据现代社区建设物业管理工作要求,将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党建引领工作、小区经营性收支信息、物业服务企业备案、环境整治专项工作、“美好家园”创建工作等相关信息录入杭州市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并将相关结果进行数字化处理,既便于作为物业管理项目检查考核、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各镇街考核的信息基础,也便于利用平台及时处理问题,减少物业类矛盾纠纷。目前平台发起小区投票表决事项832件,电子业主卡开卡率30%,有241个小区在杭州市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开通物业经营性收支账号,163个小区在杭州市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完成物业经营性收支记账出账操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所提出的“关于加强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与管理的建议”的建议,持续加强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管理工作,努力为广大业主创造更加优质、舒心的居住环境。

(一)加大培训指导,落实政策普及。进一步推广和普及最新《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专业物业管理知识,结合我区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的实际情况,落实镇街每季度开展面向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基础知识轮训,提高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人员履职能力。总结“三方协同”试点经验并推广。全面完成21个“三方协同”试点小区工作任务,重点对于业委会(物管委)人员筛选、“双向交叉任职”、小区协商议事机制、考核评议机制等工作的经验总结,形成一套可操作性的长效管理机制并在全区推广。

(二)规范主体行为,加强小区资金监管。进一步指导镇街加强对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筹建、运行、换届等事项的监管,落实业委会候选人资格联审制度和党员比例。进一步规范小区资金管理,推广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使用杭州市物业经营性收支信息公示平台,保障经营性收支使用,加强推进共有收入审计工作,在东湖街道安置房小区共有收入审计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全区安置房小区共有收入审计工作。

(三)注重宣传服务,提升业主意识。深入镇街、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便民服务活动,增强各方对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政策的了解,通过对成立后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一对一”宣传、培训等形式,科学指导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规范运作,有效履职,会同镇街、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解决住宅小区内物业矛盾问题,发挥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真正作用,同时对我区工作突出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及时向市局推荐“最美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等评选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能一如既往的为我区的物业管理事业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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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平区人大一届四次会议第7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10-09 16:43 来源: 办公室

黄文杰等代表:

你们好!你们在区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与管理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物业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接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明确专人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正在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落实“三方协同”共治机制助力业委会(物管委)管理。通过座谈会、参观学习等方式开展“三方协同”共治机制专项调研,成立物业服务行业委员会,出台《关于加强临平区党建引领“三方协同”共治进一步深化现代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围绕“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推动实现三方职责明晰、运行高效、治理协同。制定了《临平区住宅小区“三方协同”共治试点实施方案》,在21个试点小区开展三方协同治理工作。按照《关于党组织领导小区“三方协同”共治工作的操作导则》对试点小区落实考核,主要涵盖“三方协同”组织建设、小区“三方联动”机制、考核评价等内容,全面构建“党建统领、三级联动、多方协同、群众参与、制度保障”的新格局。目前,组建业委会(物管委)478个(部分开放式小区联建),业委会(物管委)党员平均占比66.82%,业委会主任中党员比例达到75.8%。56个小区党组织通过三方议事协调平台解决小区物业管理问题289个。

(二)落实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培训指导。一是2023年开展全区物业管理培训工作会议5次,会同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公安分局等部门专业讲解电梯、消防、电信防诈等知识,并邀请行业专家、法律顾问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物业管理专业知识及相关案例。二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有关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导镇街监督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运行,优化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完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职责及其违规处置办法。参与镇街协调会12次,帮助分析解决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组织各镇街自行开展对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培训工作,主要包括物业“两金”申请及使用、经营性收支管理平台、物业党建、环境整治等具体业务方面的培训内容,进一步规范小区资金管理、党建建设、环境治理等方面,提升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履职能力,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三)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资金使用。一方面,创新两金使用机制。制定了《临平区物业保修金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操作流程》,对于物业保修金和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使用金额大于等于30万元的,由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委托所属社区通过区级统一平台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择维修单位,确保“两金”使用实绩惠民。另一方面,规范共有收入审计监督。以东湖街道安置房小区为试点,拟定安置房共有收入审计方案,规定镇(街道)或社区(村)可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收入进行审计,相关结果通报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并向业主公开,接受全体业主监督,进一步规范共有收入审计工作。

(四)推广物业监管平台应用提升业主知情权。我区根据现代社区建设物业管理工作要求,将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党建引领工作、小区经营性收支信息、物业服务企业备案、环境整治专项工作、“美好家园”创建工作等相关信息录入杭州市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并将相关结果进行数字化处理,既便于作为物业管理项目检查考核、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各镇街考核的信息基础,也便于利用平台及时处理问题,减少物业类矛盾纠纷。目前平台发起小区投票表决事项832件,电子业主卡开卡率30%,有241个小区在杭州市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开通物业经营性收支账号,163个小区在杭州市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完成物业经营性收支记账出账操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所提出的“关于加强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与管理的建议”的建议,持续加强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管理工作,努力为广大业主创造更加优质、舒心的居住环境。

(一)加大培训指导,落实政策普及。进一步推广和普及最新《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专业物业管理知识,结合我区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的实际情况,落实镇街每季度开展面向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基础知识轮训,提高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人员履职能力。总结“三方协同”试点经验并推广。全面完成21个“三方协同”试点小区工作任务,重点对于业委会(物管委)人员筛选、“双向交叉任职”、小区协商议事机制、考核评议机制等工作的经验总结,形成一套可操作性的长效管理机制并在全区推广。

(二)规范主体行为,加强小区资金监管。进一步指导镇街加强对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筹建、运行、换届等事项的监管,落实业委会候选人资格联审制度和党员比例。进一步规范小区资金管理,推广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使用杭州市物业经营性收支信息公示平台,保障经营性收支使用,加强推进共有收入审计工作,在东湖街道安置房小区共有收入审计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全区安置房小区共有收入审计工作。

(三)注重宣传服务,提升业主意识。深入镇街、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便民服务活动,增强各方对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政策的了解,通过对成立后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一对一”宣传、培训等形式,科学指导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规范运作,有效履职,会同镇街、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解决住宅小区内物业矛盾问题,发挥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真正作用,同时对我区工作突出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及时向市局推荐“最美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等评选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能一如既往的为我区的物业管理事业献计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