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平区政协一届四次会议第01412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10-09 17:22 来源: 办公室

尊敬的夏永先委员:

您好!非常感谢您关于加强公共建筑与人才房出租房室内空气质量监管的建议的提案。近几年,人们对室内空气质量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住宅项目全装修交付后室内空气质量影响身体健康的案例也时有报道。因此,住建局特别关注民用建筑特别是住宅全装修交付项目的室内空气质量,通过创新工作思路,落实有效举措正在加强民用建筑室内空气质量的监管。现将提案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临平区在建全装修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3月临平区在建工程294个,其中民用建筑项目154个,建筑面积1219.74万平方米;全装修项目在建及未交付的项目66个。

二、室内空气质量监管现状

1.民用建筑类别:I类民用建筑:住宅、医院、老年人照料房屋设施、幼儿园、学校教室、学生宿舍、军人宿舍等民用建筑;II类民用建筑: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民用建筑。

2.对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民用建筑项目,根据《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控制标准》7.1.5的规定,室内空气质量按住建部发布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指标》GB 50325-2020进行检测。同时,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不少于7d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50325的规定。   

3.对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民用建筑项目,住建局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室内空气质量做抽检。同时,住建局在监督五方责任主体验收环节,要求建设单位提供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检查五方责任主体对空气质量验收是否到位。

三、GB/T 18883-2022与GB 50325-2020的区别

序号

内容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18883-2022)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GB   50325-2020)

1

颁布单位

卫生部

住建部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

性质

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

3

适用范围

室内空气质量参数,适用于住宅和办公建筑物内部的室内环境质量评价

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包括土建和装修)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本标准中涉及的室内环境污染系指由建筑主体材料和装修材料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

4

针对性不同

人居环境尺度,主要用于衡量房屋是否合乎人居环境健康要求,对建筑、装修、家具,生活等引起的污染问题做一个更加广泛的评定。

用于民用建筑工程和室内装修工程环保验收检测,是建筑、装修验收标准,对建筑材料、装修材料带来的污染风险有积极的监测作用。

5

检测时采样条件不同

关闭门窗12h

对外门窗关闭1h后进行

6

检测指标不同

涉及室内环境物理性、化学性、生物学、放射性共22项指标。

涉及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氨、氡共7项指标。

7

检测指标限量值不同

限值更高,要求更低

限值更低,要求更高

四、建筑与房产按照GB/T 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进行检测存在的难点及建议

由于GB/T 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是卫生部颁布的推荐性标准,主要用于衡量房屋是否合乎人居环境健康要求,对建筑、装修、家具,生活等引起的污染问题做一个更加广泛的评定。更适用于房屋入住前的空气质量检测标准。但对报建的民用建筑,更加关注建筑主体材料和装修材料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的检测,需要适用住建部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50325。

建议:我区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将根据《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文件相关要求进行空气质量检测,要求企业在招租前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并在杭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提交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备案。

五、全装修项目监管措施及下一步计划

1.加强与各方责任主体的主动沟通,落实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特别是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全面提升各责任单位对精装修工程质量的管控意识,特别是提高对室内空气质量的环保意识,要求建设单位推广绿色建筑和装修材料,鼓励使用环保、低污染的建筑和装修材料,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释放。

2.严把精装修样板房质量验收关,联合房管部门对精装修样板房质量及行为进行检查。严格落实样板房空气质量检测,执行收件验收样板先行,在前期查看交付状态下的空气检测指标的参数。

3.全面实施精装修分户检测评估制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装修住宅分户检验的通知》,站内组织专家及业内从业人员编写《分户质量检验操作手册》,全装修交付使用的住宅项目在进行装修时,要求建设单位组织各方责任主体按照《DB33/T1132-2017》、《DB33/T1140-2017》进行装饰工程质量验收及分户检验;同时应委托具有全装修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装饰、水电安装、智能化、通风采暖、室内环境(检验数量按规范要求)及公共部位等全过程、全数量的100%(即每套)分户检验,对隐蔽工程做好影像留存,按套出具分户检验评估报告,确保全装修住宅的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

4.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质量监督小组加强全装修过程的监督管理,以及充分利用巡查、专项检查等监督手段,由分管站长、站长带队不间断进行抽查,对重点影响室内环境的装修材料进行取样复试,进一步确保工程质量。

5.严把竣工验收关,针对空气质量,由质安监站盲选,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全装修项目按总套数2%做分户抽验,抽每栋楼1套做室内空气环境检测。在项目竣工验收前,住建局服务上前,提前发现问题,留足整改时间,对问题闭环处理。避免精装修房屋带“缺陷”交付。同时,业主对房屋空气质量存在怀疑的项目,住建局将积极对接区内有空气检测资质的相关企业对现场进行监督抽检。对抽检不合格但又急需交付的楼盘,住建局将积极对接区内有除甲醛资质的企业帮楼盘消除空气质量隐患。

6.加强对检测单位的监管力度,加大对检测过程中弄虚作假,不按规范流程检测,伪造检测报告等行为的处罚力度。

7.住建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已设立投诉渠道,广大业主能及时反馈空气质量等问题,经查实情况属实的,将对项目参建单位从严处理。

最后,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我们的城市建设和发展,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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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平区政协一届四次会议第01412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10-09 17:22 来源: 办公室

尊敬的夏永先委员:

您好!非常感谢您关于加强公共建筑与人才房出租房室内空气质量监管的建议的提案。近几年,人们对室内空气质量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住宅项目全装修交付后室内空气质量影响身体健康的案例也时有报道。因此,住建局特别关注民用建筑特别是住宅全装修交付项目的室内空气质量,通过创新工作思路,落实有效举措正在加强民用建筑室内空气质量的监管。现将提案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临平区在建全装修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3月临平区在建工程294个,其中民用建筑项目154个,建筑面积1219.74万平方米;全装修项目在建及未交付的项目66个。

二、室内空气质量监管现状

1.民用建筑类别:I类民用建筑:住宅、医院、老年人照料房屋设施、幼儿园、学校教室、学生宿舍、军人宿舍等民用建筑;II类民用建筑: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民用建筑。

2.对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民用建筑项目,根据《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控制标准》7.1.5的规定,室内空气质量按住建部发布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指标》GB 50325-2020进行检测。同时,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不少于7d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50325的规定。   

3.对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民用建筑项目,住建局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室内空气质量做抽检。同时,住建局在监督五方责任主体验收环节,要求建设单位提供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检查五方责任主体对空气质量验收是否到位。

三、GB/T 18883-2022与GB 50325-2020的区别

序号

内容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18883-2022)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GB   50325-2020)

1

颁布单位

卫生部

住建部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

性质

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

3

适用范围

室内空气质量参数,适用于住宅和办公建筑物内部的室内环境质量评价

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包括土建和装修)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本标准中涉及的室内环境污染系指由建筑主体材料和装修材料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

4

针对性不同

人居环境尺度,主要用于衡量房屋是否合乎人居环境健康要求,对建筑、装修、家具,生活等引起的污染问题做一个更加广泛的评定。

用于民用建筑工程和室内装修工程环保验收检测,是建筑、装修验收标准,对建筑材料、装修材料带来的污染风险有积极的监测作用。

5

检测时采样条件不同

关闭门窗12h

对外门窗关闭1h后进行

6

检测指标不同

涉及室内环境物理性、化学性、生物学、放射性共22项指标。

涉及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氨、氡共7项指标。

7

检测指标限量值不同

限值更高,要求更低

限值更低,要求更高

四、建筑与房产按照GB/T 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进行检测存在的难点及建议

由于GB/T 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是卫生部颁布的推荐性标准,主要用于衡量房屋是否合乎人居环境健康要求,对建筑、装修、家具,生活等引起的污染问题做一个更加广泛的评定。更适用于房屋入住前的空气质量检测标准。但对报建的民用建筑,更加关注建筑主体材料和装修材料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的检测,需要适用住建部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50325。

建议:我区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将根据《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文件相关要求进行空气质量检测,要求企业在招租前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并在杭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提交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备案。

五、全装修项目监管措施及下一步计划

1.加强与各方责任主体的主动沟通,落实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特别是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全面提升各责任单位对精装修工程质量的管控意识,特别是提高对室内空气质量的环保意识,要求建设单位推广绿色建筑和装修材料,鼓励使用环保、低污染的建筑和装修材料,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释放。

2.严把精装修样板房质量验收关,联合房管部门对精装修样板房质量及行为进行检查。严格落实样板房空气质量检测,执行收件验收样板先行,在前期查看交付状态下的空气检测指标的参数。

3.全面实施精装修分户检测评估制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装修住宅分户检验的通知》,站内组织专家及业内从业人员编写《分户质量检验操作手册》,全装修交付使用的住宅项目在进行装修时,要求建设单位组织各方责任主体按照《DB33/T1132-2017》、《DB33/T1140-2017》进行装饰工程质量验收及分户检验;同时应委托具有全装修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装饰、水电安装、智能化、通风采暖、室内环境(检验数量按规范要求)及公共部位等全过程、全数量的100%(即每套)分户检验,对隐蔽工程做好影像留存,按套出具分户检验评估报告,确保全装修住宅的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

4.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质量监督小组加强全装修过程的监督管理,以及充分利用巡查、专项检查等监督手段,由分管站长、站长带队不间断进行抽查,对重点影响室内环境的装修材料进行取样复试,进一步确保工程质量。

5.严把竣工验收关,针对空气质量,由质安监站盲选,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全装修项目按总套数2%做分户抽验,抽每栋楼1套做室内空气环境检测。在项目竣工验收前,住建局服务上前,提前发现问题,留足整改时间,对问题闭环处理。避免精装修房屋带“缺陷”交付。同时,业主对房屋空气质量存在怀疑的项目,住建局将积极对接区内有空气检测资质的相关企业对现场进行监督抽检。对抽检不合格但又急需交付的楼盘,住建局将积极对接区内有除甲醛资质的企业帮楼盘消除空气质量隐患。

6.加强对检测单位的监管力度,加大对检测过程中弄虚作假,不按规范流程检测,伪造检测报告等行为的处罚力度。

7.住建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已设立投诉渠道,广大业主能及时反馈空气质量等问题,经查实情况属实的,将对项目参建单位从严处理。

最后,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我们的城市建设和发展,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