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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关于临平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研究室)   发布时间: 2024-02-27 17:12 浏览次数:

2023年,临平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立足党的二十大对法治政府建设新部署新要求,不断改革创新,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方位推进法治政府高水平建设。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和举措

(一)坚持改革牵引,高站位履行政府职能

1.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出台《2023年法治临平建设工作要点》,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工作,组织培育推选基层最佳实践成果。全面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发挥党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制定法治临平(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办法,以考核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

2.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省市关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决策部署,印发《临平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方案》,明确主要任务、实施方案,确定突破性抓手项目22个。创新涉企执法精准服务监管体系。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水平提升专项行动,制定任务清单,建立行政执法“高中低”三级执法监管目录,匹配相应的行政检查频次。建立“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轻罚免罚机制,发布涉企轻微免罚事项清单。系统推进预防性产业合规体系建设,成立区产业合规中心,创新建立“1+3+2+N”清单体系(1张基础清单、3张重点清单、2张提醒清单、N张专项清单),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服务+市场化”多元方式开展企业合规体检、合规咨询等法治服务。开展信用修复主动服务,发送“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提醒函”,同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相关经验做法获市政府相关领导批示肯定。区企业服务中心荣获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最佳实践案例”。

3.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区委书记、区长亲自担任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高起点谋划部署推动,印发改革实施方案和重点任务清单,明确了主要工作目标、5个方面14项重点工作任务以及38项具体举措。编制“1+3”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全区行政执法事项共5931项,其中综合行政执法事项1924项,专业执法事项4007项,乡镇(街道)赋权执法事项373项。组建8支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推动全区256名部门执法下沉力量高效运转,下沉比例达68%,构建形成了“1+8”金字塔型执法队伍体系。全年以镇街名义共办结执法案件5242件,赋权事项实施率达到51.46%。2023年我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标排名全省第26名,全市第3名。《“三聚焦三优化”推进行政执法改革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临平区创新打造“政企社协同、监管治一体”餐饮油烟数智治理新模式》获省政府相关领导批示肯定;构建“一支队伍管执法”下沉人员“融统合”管理体系被评为全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第一批优秀案例,并在全省二季度“大综合一体化”工作例会上做典型交流。

(二)深化审查赋能,高标准落实行政决策程序

1.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通过事项征集、立项论证、审核报批、集体审议等程序,制定并公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5项,部门、镇街重大行政决策13项,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管理。重大行政决策预防预警化解机制被列为揭榜挂帅项目,并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发文立项预审机制,落实“两沟通”贯穿审查,即审查内容沟通、采纳情况沟通,完善闭环管理。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涉营商环境专项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档案质量提升等专项行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全生命周期制度体系。加强文件备案审查,完成部门镇街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40余件。

3.推进合法性审查提质增效。建立行政合法性审查清单目录化管理,实现区政府、区级部门、镇街合法性审查五张清单全覆盖。成立区合法性审查中心并实体化运作,出台《杭州市临平区合法性审查中心工作规则》《杭州市临平区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事项备案工作规则(试行)》,规范审查工作流程。召开全区镇街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改革推进会,推动镇街合法性审查分中心建设,并任命首批24名法治审查员。依托“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管理”应用系统,将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事项全量纳入应用,全年共完成各类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800余件。

(三)落实闭环监管,高水平推行依法行政

1.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聚焦房屋征迁、违建拆除等重点领域,有效整治突出问题。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将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适用、公示等情况纳入各级行政执法单位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统一执法尺度。深化“综合查一次”,建立区级特色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深化“信用+监管”等系统应用,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持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各类规划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2.深化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内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完善新闻媒体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权益保障通道。举行临平区第二届行政执法“公述民评”活动,开展全区行政执法“示范优案”“典型查案”评查活动。依托“数字化行政执法监督应用”系统,开展线上常态化执法监督。先后开展涉企执法“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专项监督、平台经济行政执法专项监督、综合行政执法着装规范等专项监督行动,有效提升专项执法能力。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一线执法办案人员及编外执法辅助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成立区综合行政执法法制保障中心,开展对镇街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赋权执法案件的全量复审和案件质量评判工作。按照行政执法证“应领尽领”“应考尽考”要求,加强执法证申领工作,目前全区执法证共计1400余本,各单位持证率均在90%以上。

(四)强化基层治理,高效率推动矛盾纠纷化解

1.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有效发挥。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宣贯,举行行政复议宣传月活动,开展“复议助企利民专项行动”,设立“5S”助企工作站、复议服务站,畅通信访、法院等行政争议引流至复议途径化解的渠道。严格依法审理复议案件,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加大复议监督力度,依法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2023年,区本级收到复议申请543件,立案受理271件,复议后起诉率仅为3.0%,继续保持复议后零败诉。进一步完善行政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机制,强化风险预警。2023年,行政诉讼调撤率继续保持全市第一,行政复议调撤率居全市前列。

2.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持续深入。建立健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业行政调解为支撑、商事调解为补充的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机制,推进“四源”治理。建立区级调解专家库,制定临平区深化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打造“1345”多元调解格局。发挥三级调委会、1168名专兼职调解员作用,实现“人民调解优先、法庭诉讼断后”。2023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成功矛盾纠纷14337件,重大矛盾纠纷362件。塘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3.基层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全面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新增省级观测点2个,构建“3+N”观测网络,规范运行机制,形成“感知-采集-分析-响应”的良性循环。打造“智慧普法”平台,围绕社会热点拍摄48个普法短视频,搭建云上普法资源库,组织开展“民法伴生活 法治迎亚运”“法治游园会”“遇见法治 美好来临”等专题普法活动,以小活动掀起亚运普法“大声势”,以小抓手推动部门联动“大普法”。省级观测点塘栖村被列入“全国法治媒体·浙江市域社会治理”基层采访行程,接待全国30余家媒体,全网刊发阅读量近百万。成功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5家。《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研究》获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调研成果二等奖。相关工作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有待压实。部分单位法治机构、法治力量配备还不到位,镇街执法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合法性审查人员配置与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情况仍然存在。综合执法改革后,业务主管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之间还存在职责不清、协同不畅问题。

2.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有待提升。部分单位行政行为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升,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科学化水平。法治督察考评的实效性、针对性有待加强。

3.法治成果宣传渠道有待拓宽。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还不够高。有的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决策、文件公众参与程度不够深。法治领域增值化改革有待进一步扩面延伸,相关法治成果的覆盖面、惠及力有待提升。

三、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

1.聚焦高位谋划,强化责任机制。由区长担任区法治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统筹协调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组织开展专题述职述廉述法。分解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压实部门责任。

2.强化教育提升,发挥头雁效应。严格执行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区长亲自安排学法内容。通过邀请专家、部门“一把手”授课等方式,2023年,区政府常务会议开展专题学法5次,内容包括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征兵工作条例、防汛防台抗旱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区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共计完成4场次79人考试。

3.坚持深度落实,夯实履职基础。区主要领导推动开展进一步完善行政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行动,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调解“首位责任”,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复议案件参与调解率不低于65%、行政诉讼案件参与调解率100%。动态更新重大行政争议区领导包案化解清单,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做到出庭、出声、出效果。

四、2024年工作思路

1.结合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深入推进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预防性产业合规体系建设,聚焦便捷服务、信息共享等方面,深化“产业合规中心”的服务作用,为企业合法经营提供靠前指导。探索建立重点企业涉法涉诉预警机制,对跨区执法、劳动仲裁等对企业信用、荣誉申报、上市发展影响较大的司法类行为做好信息互通、风险预判和妥善处置。健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全面推进行政裁量权多元基准体系建设,规范执法裁量权行使,依法维护企业和企业家权益。

2.围绕抓源促治固本强基,持续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全面实施《浙江省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加大三级调解品牌和调解工作室建设力度,规范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推动人民调解质效提升。完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明确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加快部门行政调解委员会建设,确保行政调解工作落地落细。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调解联动机制,完善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三跨”纠纷联合调解机制。深化矛盾纠纷“四源”治理,探索建立无争议事实确认制度,推动纠纷调解高效流转衔接,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实效。

3.聚焦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写好区域治理法治化后半篇文章。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进一步放大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改革攻坚,全面落实区级合法性审查中心实体化运行、合法性审查实践实训职责,加强对镇街合法性审查分中心建设、合法性审查专员力量配备工作的指导督查。

4.锚定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目标,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入推进涉企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完善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编制,及时调整不予处罚事项。规范行政执法监督闭环处置流程,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综合运用数字化手段和多元监督方式,提升对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执法不当和违法行为排查整改工作实效。充分发挥基层法治联系机制作用,畅通行政执法监督新闻媒体、行业协会联系点、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等渠道,及时收集回应群众需求,不断提升群众法治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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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关于临平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0/2024-02588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4-02-27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2023年,临平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立足党的二十大对法治政府建设新部署新要求,不断改革创新,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方位推进法治政府高水平建设。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和举措

(一)坚持改革牵引,高站位履行政府职能

1.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出台《2023年法治临平建设工作要点》,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工作,组织培育推选基层最佳实践成果。全面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发挥党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制定法治临平(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办法,以考核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

2.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省市关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决策部署,印发《临平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方案》,明确主要任务、实施方案,确定突破性抓手项目22个。创新涉企执法精准服务监管体系。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水平提升专项行动,制定任务清单,建立行政执法“高中低”三级执法监管目录,匹配相应的行政检查频次。建立“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轻罚免罚机制,发布涉企轻微免罚事项清单。系统推进预防性产业合规体系建设,成立区产业合规中心,创新建立“1+3+2+N”清单体系(1张基础清单、3张重点清单、2张提醒清单、N张专项清单),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服务+市场化”多元方式开展企业合规体检、合规咨询等法治服务。开展信用修复主动服务,发送“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提醒函”,同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相关经验做法获市政府相关领导批示肯定。区企业服务中心荣获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最佳实践案例”。

3.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区委书记、区长亲自担任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高起点谋划部署推动,印发改革实施方案和重点任务清单,明确了主要工作目标、5个方面14项重点工作任务以及38项具体举措。编制“1+3”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全区行政执法事项共5931项,其中综合行政执法事项1924项,专业执法事项4007项,乡镇(街道)赋权执法事项373项。组建8支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推动全区256名部门执法下沉力量高效运转,下沉比例达68%,构建形成了“1+8”金字塔型执法队伍体系。全年以镇街名义共办结执法案件5242件,赋权事项实施率达到51.46%。2023年我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标排名全省第26名,全市第3名。《“三聚焦三优化”推进行政执法改革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临平区创新打造“政企社协同、监管治一体”餐饮油烟数智治理新模式》获省政府相关领导批示肯定;构建“一支队伍管执法”下沉人员“融统合”管理体系被评为全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第一批优秀案例,并在全省二季度“大综合一体化”工作例会上做典型交流。

(二)深化审查赋能,高标准落实行政决策程序

1.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通过事项征集、立项论证、审核报批、集体审议等程序,制定并公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5项,部门、镇街重大行政决策13项,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管理。重大行政决策预防预警化解机制被列为揭榜挂帅项目,并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发文立项预审机制,落实“两沟通”贯穿审查,即审查内容沟通、采纳情况沟通,完善闭环管理。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涉营商环境专项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档案质量提升等专项行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全生命周期制度体系。加强文件备案审查,完成部门镇街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40余件。

3.推进合法性审查提质增效。建立行政合法性审查清单目录化管理,实现区政府、区级部门、镇街合法性审查五张清单全覆盖。成立区合法性审查中心并实体化运作,出台《杭州市临平区合法性审查中心工作规则》《杭州市临平区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事项备案工作规则(试行)》,规范审查工作流程。召开全区镇街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改革推进会,推动镇街合法性审查分中心建设,并任命首批24名法治审查员。依托“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管理”应用系统,将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事项全量纳入应用,全年共完成各类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800余件。

(三)落实闭环监管,高水平推行依法行政

1.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聚焦房屋征迁、违建拆除等重点领域,有效整治突出问题。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将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适用、公示等情况纳入各级行政执法单位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统一执法尺度。深化“综合查一次”,建立区级特色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深化“信用+监管”等系统应用,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持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各类规划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2.深化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内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完善新闻媒体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权益保障通道。举行临平区第二届行政执法“公述民评”活动,开展全区行政执法“示范优案”“典型查案”评查活动。依托“数字化行政执法监督应用”系统,开展线上常态化执法监督。先后开展涉企执法“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专项监督、平台经济行政执法专项监督、综合行政执法着装规范等专项监督行动,有效提升专项执法能力。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一线执法办案人员及编外执法辅助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成立区综合行政执法法制保障中心,开展对镇街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赋权执法案件的全量复审和案件质量评判工作。按照行政执法证“应领尽领”“应考尽考”要求,加强执法证申领工作,目前全区执法证共计1400余本,各单位持证率均在90%以上。

(四)强化基层治理,高效率推动矛盾纠纷化解

1.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有效发挥。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宣贯,举行行政复议宣传月活动,开展“复议助企利民专项行动”,设立“5S”助企工作站、复议服务站,畅通信访、法院等行政争议引流至复议途径化解的渠道。严格依法审理复议案件,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加大复议监督力度,依法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2023年,区本级收到复议申请543件,立案受理271件,复议后起诉率仅为3.0%,继续保持复议后零败诉。进一步完善行政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机制,强化风险预警。2023年,行政诉讼调撤率继续保持全市第一,行政复议调撤率居全市前列。

2.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持续深入。建立健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业行政调解为支撑、商事调解为补充的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机制,推进“四源”治理。建立区级调解专家库,制定临平区深化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打造“1345”多元调解格局。发挥三级调委会、1168名专兼职调解员作用,实现“人民调解优先、法庭诉讼断后”。2023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成功矛盾纠纷14337件,重大矛盾纠纷362件。塘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3.基层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全面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新增省级观测点2个,构建“3+N”观测网络,规范运行机制,形成“感知-采集-分析-响应”的良性循环。打造“智慧普法”平台,围绕社会热点拍摄48个普法短视频,搭建云上普法资源库,组织开展“民法伴生活 法治迎亚运”“法治游园会”“遇见法治 美好来临”等专题普法活动,以小活动掀起亚运普法“大声势”,以小抓手推动部门联动“大普法”。省级观测点塘栖村被列入“全国法治媒体·浙江市域社会治理”基层采访行程,接待全国30余家媒体,全网刊发阅读量近百万。成功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5家。《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研究》获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调研成果二等奖。相关工作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有待压实。部分单位法治机构、法治力量配备还不到位,镇街执法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合法性审查人员配置与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情况仍然存在。综合执法改革后,业务主管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之间还存在职责不清、协同不畅问题。

2.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有待提升。部分单位行政行为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升,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科学化水平。法治督察考评的实效性、针对性有待加强。

3.法治成果宣传渠道有待拓宽。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还不够高。有的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决策、文件公众参与程度不够深。法治领域增值化改革有待进一步扩面延伸,相关法治成果的覆盖面、惠及力有待提升。

三、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

1.聚焦高位谋划,强化责任机制。由区长担任区法治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统筹协调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组织开展专题述职述廉述法。分解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压实部门责任。

2.强化教育提升,发挥头雁效应。严格执行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区长亲自安排学法内容。通过邀请专家、部门“一把手”授课等方式,2023年,区政府常务会议开展专题学法5次,内容包括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征兵工作条例、防汛防台抗旱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区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共计完成4场次79人考试。

3.坚持深度落实,夯实履职基础。区主要领导推动开展进一步完善行政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行动,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调解“首位责任”,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复议案件参与调解率不低于65%、行政诉讼案件参与调解率100%。动态更新重大行政争议区领导包案化解清单,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做到出庭、出声、出效果。

四、2024年工作思路

1.结合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深入推进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预防性产业合规体系建设,聚焦便捷服务、信息共享等方面,深化“产业合规中心”的服务作用,为企业合法经营提供靠前指导。探索建立重点企业涉法涉诉预警机制,对跨区执法、劳动仲裁等对企业信用、荣誉申报、上市发展影响较大的司法类行为做好信息互通、风险预判和妥善处置。健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全面推进行政裁量权多元基准体系建设,规范执法裁量权行使,依法维护企业和企业家权益。

2.围绕抓源促治固本强基,持续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全面实施《浙江省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加大三级调解品牌和调解工作室建设力度,规范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推动人民调解质效提升。完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明确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加快部门行政调解委员会建设,确保行政调解工作落地落细。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调解联动机制,完善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三跨”纠纷联合调解机制。深化矛盾纠纷“四源”治理,探索建立无争议事实确认制度,推动纠纷调解高效流转衔接,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实效。

3.聚焦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写好区域治理法治化后半篇文章。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进一步放大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改革攻坚,全面落实区级合法性审查中心实体化运行、合法性审查实践实训职责,加强对镇街合法性审查分中心建设、合法性审查专员力量配备工作的指导督查。

4.锚定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目标,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入推进涉企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完善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编制,及时调整不予处罚事项。规范行政执法监督闭环处置流程,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综合运用数字化手段和多元监督方式,提升对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执法不当和违法行为排查整改工作实效。充分发挥基层法治联系机制作用,畅通行政执法监督新闻媒体、行业协会联系点、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等渠道,及时收集回应群众需求,不断提升群众法治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