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11/2024-03792 | 文件编号 | 临平发改价格〔2024〕3号 |
责任部门 | 区发改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发改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4-05-08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编号: | ALPD02-2024-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关联类型: |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 征求意见和反馈: | 征求意见稿> 意见反馈 > |
关于优化临平区城市道路占道、挖掘修复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 2024-05-15 17:24 浏览次数:
杭州市临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城市道路占道、挖掘费收费管理,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现就我区建成区范围内道路占道、挖掘收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城市道路占道、挖掘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城市道路占道、挖掘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费〔2007〕136号)要求收取。
二、临平区城市道路占道、挖掘修复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三、占道收费涉及区内城市主干道、其他道路的名录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相关规定确定,并做好社会公示。
四、本通知2024年 6月8日起执行。
附件:1.临平区城市道路占道收费项目和标准
2.临平区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取标准表
杭州市临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
2024年5月8日
附件1
临平区城市道路占道收费项目和标准
单位:元/天·平方米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
主干道 | 其他道路 | |
经营性占道 | 1 | 0.6 |
施工、堆物及其他占道 | 0.5 | 0.4 |
停车占道 | 0.7 | 0.5 |
落地广告、标志占道 | 0.15 | 0.1 |
说明:1.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收。
2.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道路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根据法律、
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3.落地广告、标志按广告、标志平面单面面积计收。
4.已收停车费的停车占道收费向停车经营管理者收取;不
收停车费的停车占道收费向停车者收取。
附件2
临平区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
类别 | 路面材料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
车行道 | 沥青路面 | 元/平方米 | 200 | |
水泥砼路面 | 元/平方米 | 180 | ||
块石路面 | 元/平方米 | 150 | ||
砂石路面 | 元/平方米 | 50 | ||
土路面 | 元/平方米 | 30 | ||
其他路面 | 元/平方米 | 90 | ||
平、侧石 | 米 | 50 | ||
人行道 | 砼铺装路面 | 元/平方米 | 110 | |
花岗石路面 | 元/平方米 | 250 | ||
青石板、火烧板路面 | 元/平方米 | 220 | ||
预制板路面 | 彩色 | 元/平方米 | 130 | |
素色 | 元/平方米 | 90 | ||
广场砖路面 | 元/平方米 | 160 | ||
其他路面 | 元/平方米 | 50 | ||
铺装残缺 | 元/平方米 | 40 | ||
路肩空地 | 无铺装路面 | 元/平方米 | 20 |
说明:1.未经批准而擅自挖掘、破坏路面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根
据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2.挖掘砼路面按整块面积计收。其他材料的路面按实际面
积计收,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收。
3.挖掘平、侧石长度不足1米的按1米计收。
4.其他材料路面参照同类材料标准执行。
5.道路基础层由挖掘单位按要求负责填补。
政策原文下载:临平发改价格〔2024〕3号.wps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