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21/2024-03633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4-05-09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申报指南】临平区高效生态农业项目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4-05-09 10:40 浏览次数:
一、现代农业园区提升发展
1.扶持对象:区级现代农业园区经营主体。
2.扶持范围:
现代农业园区提升发展建设内容可分为基础设施、设施设备和农文旅融合三大类。
1)基础设施
农田基础设施:新建修建园区道路、田间作业道、农田小水利、供电设施设备、安全防护围栏(墙)等。
生产辅助基础设施:喷滴灌及排灌泵房、配电房;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环节的烘干、产品储藏、分拣包装用房;用于农机具、植保机械、农资及饲料放置仓库;环境控制以及产品检测室等;新建、扩建、改造智能温室、连栋大棚、单体大棚等。
2)设备装备
大棚内环境控制调节设施设备、农产品产前产后处理或分拣包装设备、冷藏保鲜库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机械设备等。
苗床架、立体栽培架、防虫网、遮阳网、地布(膜)、杀虫灯、喷微灌、小型农机具、植保机械、排灌、增氧、投饵等生产辅助设备等。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和仪器、园区监控系统、物联网终端数据采集和处理系统硬件设备、5G、云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设施设备。
3)农旅融合
品牌宣传:产品包装设计、宣传画册、营销推广、品牌创建培育等。
二、种养殖基地数字化改造和数字农业工厂建设
1.扶持对象:具有良好的农业数字化基础,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高,农业产业发展呈现良好势头的,在本区登记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从事蔬菜、水果、畜禽等农产品种养殖或生产加工的农业企业、工厂、园区、基地等。
2.扶持范围:
1)宽带网络:能够覆盖数字化设施设备使用区域的4G、5G等宽带网络硬件设备。
2)视频监控设备:可视化监测苗情、实时远程监控与诊断等功能的球机、枪机等设备。
3)环境监测设备:物联网设备、空气污染物监测设备、土壤墒情监测设备等。
4)病虫害监测设备:虫情性诱测报装置、孢子捕捉仪等病虫害智能监测设备。
5)环境调控设备:风机、湿帘、遮阳网、水泵、空调系统、二氧化碳补充系统、光源控制系统、营养液配液和输液循环系统等环境调控设备。
6)智能水肥系统:水肥一体化系统。
7)智能农机配备:自动化育苗设备、无人机等植保作业装备、流水线加工作业设备、采收分拣作业装备和巡检、运输机器人等。
三、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1.扶持对象:在本区登记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从事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等本地农产品生产或流通配送的农业企业。
2.扶持范围:
新建或改扩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通风库、预冷库、贮藏库、冷藏库、气调库、低温库等冷库主体,配套建设专用预冷设施、冷藏运输车辆以及必要的称量、除土、清洗、分级、愈伤、检测、干制、包装、移动式皮带输送、信息采集等设备。
四、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
1.扶持对象:拥有秸秆处理条件,以及具备固定场所且用地合法规范的生产经营主体。
2.扶持范围:
支持以本区域内农作物秸秆为原料开展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重点扶持厂房或配套秸秆收储场所的基础设施建设或改造,购置破碎机、粉碎机、捡拾打捆、夹包机、封包机、翻抛机等秸秆收集利用相关设备,现有技术设备升级改造等。
五、家庭农场建设
1.扶持对象:临平区范围内以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形式注册登记成立的家庭农场。家庭农场具备一定的规模,种植、水产类:集中连片30亩以上,其中粮油作物集中连片200亩以上;畜牧类:生猪年出栏量500头以上,羊年出栏数量500头以上,蛋禽存栏数量5000羽以上,肉禽年出栏数量1万羽以上;其他品种达到相应规模。
2.扶持范围:
1)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在基地内进行土地整理、池塘改造、养殖场所改造、机耕路、水利设施、电力设备等的购置和建设。
2)农业设施装备建设。包括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保鲜冷藏、绿色防控、农业物联网和检验检测等生产设施的购置和建设(已列农机购置补贴的设备除外)。
3)其他经区级认定需要扶持的内容。
六、养殖业提升发展
1.扶持对象:在我区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法人和其他非法人规模畜禽、水产养殖主体(含畜禽类、水产类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蜂类等其他特种动物养殖主体。其中:畜禽类养殖需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规模达到存栏生猪500头以上、家禽2000羽以上、羊200只以上;蜂类等其他特种动物养殖达到一定规模以上;水产养殖基地相对集中连片30亩以上,现有基础较好,配备养殖尾水处理设施。
2.扶持内容:
1)根据农业农村部推进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监管常态化要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重点支持畜禽舍改造、防疫设施设备添置及厌氧发酵池的清理;支持建设雨污分流、暗沟布设、粪污封闭储存等粪水收集系统和漏缝地板、自动刮粪等清粪设施,配置固液分离机、自动饲喂、节水、除臭、孵化、智能化监控及内环境控制等标准化生产所需的设施设备;支持场区必要的环境整治和美化绿化。
2)按照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要求,重点扶持池塘改造和清淤、进排水系统、尾水处理系统、道路、电力系统、生产管理房、围墙、育苗棚等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支持池塘循环水养殖系统、陆基圆桶设施养殖、设施化育种育苗系统应用以及吸污、投饲、增氧、水质在线监测、疫病防控、起捕采收等环节设施设备应用;支持场区必要的环境整治和美化绿化。
3)支持应用数字化、智能化先进技术及设施设备、一二三产业融合,促进畜禽、水产养殖节本增效,养殖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养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集生产、科研、科普、展示、休闲、观光为一体的牧旅、渔旅融合综合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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