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平区政协一届四次会议第01407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6-17 14:43 来源: 区民政局

尊敬的金涛委员:

您好!您在区政协第一届四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构建我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完善社区和居家养老工程的建议”的议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区养老事业的关心与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养老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社会问题,也是重大民生工程。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大力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您提出了“继续加强孝文化的宣传,弘扬孝敬老人的传统价值观”的建议。在敬老孝亲宣传方面,利用敬老月、老年节等发动各镇街及各部门进行敬老、爱老宣传及相关健康讲座、义诊,举办各类敬老主题活动,开展最美敬老爱老模范人物及单位评选,在全社会营造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敬老爱老模范典型的宣传,对涌现的敬老爱老模范人物及单位,敬老爱老服务举措和典型案例,通过视频、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推广。

您提出了“服务标准化,为老年社会到来作运筹”的建议。行业标准和规范是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基石,区民政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省市近年来出台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文件,针对临平区实际,我区在居家养老、机构养老、队伍建设、资金补助等方面进行了政策迭代更新。积极推进老年助餐标准化建设,于2022年底出台了临平区《老年食堂运行管理规范》地方技术性规范,在全省范围内率先针对老年助餐管理、智慧助餐、星级评定等方面制定标准,区民政局将持续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切实提升服务老年人水平。

您提出了“在职业教育中设立老年护理专业”的建议。我区充分发挥“运河学院”人才培养基地功能,常态化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取证考试,提高养老护理员队伍持证率,2023年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156人,不断提升养老护理员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扩充专业人才储备。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临平区养老机构扶持资金使用的通知》(临民〔2022〕51号)文件精神,对于取得初级、中级、高级、技师等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且在临平区养老机构工作满两年,并持续缴纳劳动保险的非事业编制养老护理员,给予每人500元、1000元、1500元、4000元的一次性奖励。下一步我区将持续探索专业照护人才补助政策,分类扶持,精准施策,提高专业照护人才从业积极性,吸引专业人才深耕养老行业。

您提出了“制订《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老人福利政策”的建议。我区现建有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55家,各类型助餐机构138家,基本形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发挥社工、网格员和第三方组织的作用,依托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开展各类养老服务活动,例如户外郊游、文娱活动、体育运动等,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您提出的“保障社区养老资金来源,实现医保、社保联动”的建议。我区一直注重养老护理相关技能人才的培训培养,开展一系列工作鼓励区内养老护理人员提升技能水平。一是丰富评价形式。鼓励人才通过参加社评组织认定、职业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技能水平,助力我区构建养老技能人才队伍。2023年,我区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156名,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中级工、高级工竞赛各一场。二是落实免费培训。针对在我区参保的养老护理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可享受最高3000元的培训补贴(技能提升补贴),基本实现免费培训。三是兑现奖励激励。对于新取证的三级及以上等级的养老护理高技能人才,给予2000-36000元的高技能人才奖励,2023年全区共向养老护理高技能人才发放奖励14万余元,惠及71人。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关注护理行业一线技能人才的培养,服务好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同时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鼓励护理行业龙头企业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企业备案,指导备案企业根据自身需求,针对性开展培训认定工作,自主培养技能人才。

您提出了“利用科技成果,提供精准服务”的建议。区民政局积极推进养老服务智慧化建设,紧紧围绕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推进养老智慧化工作,结合临平区养老服务工作现状,已初步搭建“幸福民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成为临平区政府构建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有力“抓手”,下一步将不断完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功能,均衡养老服务资源供给,实现养老服务信息数据化、监管智能化、供需对接智慧化。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也希望您今后继续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民政工作,并对我们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宝贵的批评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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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平区政协一届四次会议第01407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6-17 14:43 来源: 区民政局

尊敬的金涛委员:

您好!您在区政协第一届四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构建我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完善社区和居家养老工程的建议”的议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区养老事业的关心与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养老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社会问题,也是重大民生工程。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大力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您提出了“继续加强孝文化的宣传,弘扬孝敬老人的传统价值观”的建议。在敬老孝亲宣传方面,利用敬老月、老年节等发动各镇街及各部门进行敬老、爱老宣传及相关健康讲座、义诊,举办各类敬老主题活动,开展最美敬老爱老模范人物及单位评选,在全社会营造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敬老爱老模范典型的宣传,对涌现的敬老爱老模范人物及单位,敬老爱老服务举措和典型案例,通过视频、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推广。

您提出了“服务标准化,为老年社会到来作运筹”的建议。行业标准和规范是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基石,区民政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省市近年来出台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文件,针对临平区实际,我区在居家养老、机构养老、队伍建设、资金补助等方面进行了政策迭代更新。积极推进老年助餐标准化建设,于2022年底出台了临平区《老年食堂运行管理规范》地方技术性规范,在全省范围内率先针对老年助餐管理、智慧助餐、星级评定等方面制定标准,区民政局将持续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切实提升服务老年人水平。

您提出了“在职业教育中设立老年护理专业”的建议。我区充分发挥“运河学院”人才培养基地功能,常态化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取证考试,提高养老护理员队伍持证率,2023年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156人,不断提升养老护理员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扩充专业人才储备。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临平区养老机构扶持资金使用的通知》(临民〔2022〕51号)文件精神,对于取得初级、中级、高级、技师等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且在临平区养老机构工作满两年,并持续缴纳劳动保险的非事业编制养老护理员,给予每人500元、1000元、1500元、4000元的一次性奖励。下一步我区将持续探索专业照护人才补助政策,分类扶持,精准施策,提高专业照护人才从业积极性,吸引专业人才深耕养老行业。

您提出了“制订《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老人福利政策”的建议。我区现建有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55家,各类型助餐机构138家,基本形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发挥社工、网格员和第三方组织的作用,依托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开展各类养老服务活动,例如户外郊游、文娱活动、体育运动等,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您提出的“保障社区养老资金来源,实现医保、社保联动”的建议。我区一直注重养老护理相关技能人才的培训培养,开展一系列工作鼓励区内养老护理人员提升技能水平。一是丰富评价形式。鼓励人才通过参加社评组织认定、职业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技能水平,助力我区构建养老技能人才队伍。2023年,我区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156名,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中级工、高级工竞赛各一场。二是落实免费培训。针对在我区参保的养老护理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可享受最高3000元的培训补贴(技能提升补贴),基本实现免费培训。三是兑现奖励激励。对于新取证的三级及以上等级的养老护理高技能人才,给予2000-36000元的高技能人才奖励,2023年全区共向养老护理高技能人才发放奖励14万余元,惠及71人。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关注护理行业一线技能人才的培养,服务好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同时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鼓励护理行业龙头企业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企业备案,指导备案企业根据自身需求,针对性开展培训认定工作,自主培养技能人才。

您提出了“利用科技成果,提供精准服务”的建议。区民政局积极推进养老服务智慧化建设,紧紧围绕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推进养老智慧化工作,结合临平区养老服务工作现状,已初步搭建“幸福民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成为临平区政府构建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有力“抓手”,下一步将不断完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功能,均衡养老服务资源供给,实现养老服务信息数据化、监管智能化、供需对接智慧化。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也希望您今后继续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民政工作,并对我们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宝贵的批评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