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28/2024-11064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市场监管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4-06-21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临平区标准化项目补助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06-21 09:31 浏览次数:
各平台、镇街,各有关单位:
根据《临平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实施意见》(临平政发〔2021〕40号)和《关于<临平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实施意见>的解释说明》(临平财企〔2022〕1号)文件内容,现将2022年度临平区标准化项目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和条件
1、申报企业须在临平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于临平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临平区产业发展方向,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和单位;
3、本次申报的标准化项目补助应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标准制定以发布时间为准)。
二、征集事项
1、标准化组织引进类项目
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成员单位、国家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单位、国家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会秘书处单位、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单位。
2、标准制(修)定类项目
国际标准研制项目的第一起草单位,参与国际标准研制的单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市地方标准、国家级团体标准、“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其它省级团体标准研制项目的第一起草单位。
对标准制定第一起草单位为行政单位、非在临平区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及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第二起草单位(特指企业),减半奖励;对标准修订项目,连续主导起草的,减半奖励;同一年度同一企业制定标准的奖励最高不超过制定该级别的3个标准进行奖励。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申报期为2024年6月21日-2024年6月27日,企业须在该期限内完成在线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扫描件,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
本次政策申报采用“线上”方式。在申报期内,企业须前往“临平区企业服务平台”(https://qfpt.linping.gov.cn:8081/)上选择需要申报的政策条款(83标准化项目补助),点击“在线申报”并填写申请表,同步上传申报材料电子版。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承诺书(下载后填写,签字盖章并扫描上传);
2、标准发布公告、标准文本、标准化组织的批复文件等有效证明。
四、其他要求
1、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2、上传资料需为带章原件扫描件,如为复印件需先加盖 公章后再扫描上传;
3、未在规定征集时间段内申报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联系方式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计量合格评定科(政策咨询):0571-89530855、0571-89530856。
临平区企业服务中心(助企热线):0571-86330330。
附件:1.临平区惠企政策申报承诺书
2.临平区企业服务平台政策在线申报操作说明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1日
|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