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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10/2024-13315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政府办公室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4-07-25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
关联类型: | 政策原文 | 征求意见和反馈: |
【解读】《关于塘栖枇杷全产业链综合提升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研究室) 发布时间: 2024-07-25 15:02:59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临平区枇杷产业,加快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全产业链建设,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塘栖枇杷全产业链综合提升行动方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乡村“土特产”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浙农产发〔2024〕4号)文件部署,结合《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强村富农”实施意见(2024-2026年)》文件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三、主要目标
到2026年,完成3000亩枇杷品种改良,建成标准化、设施化、精品化生产示范基地(20亩以上)20家,塘栖枇杷全产业链总产值达到12亿元以上。
到2028年,累计完成5000亩枇杷品种改良,相对规模化的塘栖枇杷精品示范基地总量达到25家以上,全产业链总产值达到15亿元以上(其中,塘栖枇杷种植业产值达到2亿元以上,加工业产值达到5亿元以上,品牌价值达到3亿元以上)。带动果农亩均增收1000元以上,形成较为成熟的产业联农共富机制,进一步提升塘栖枇杷品牌知名度和产业带动力。
四、具体措施
(一)品质提升行动
主要支持枇杷低效品种改良、优良品种推广和产业科技研发等三个方面,具体如下:
序号 | 扶持内容 | 具体要求 | 扶持政策 |
1 | 低效品种改良 | 纳入改植换种计划开展低效品种改良,且改植密度不低于每亩30株、树龄不足5年不能形成有效产量 | 1000元/亩.年(补助年限不超过3年) |
2 | 优良品种推广 | 培育枇杷嫁接苗并向市场供应用于低效品种改良 | 给与一次性育苗奖补,标准如下: 1年生苗龄:10元/株 2年生苗龄:20元/株 3年生苗龄:30元/株 |
3 | 产业科技研发 | 以丰产、大果、优质为主要目标,开展塘栖枇杷品质选育、生产、加工等领域的科研合作 | 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 |
(二)产地提升行动
主要支持产地规模提升、产地服务提升及基地数字化改造等三方面内容,鼓励企业、大户通过土地流转壮大经营规模,建设塘栖枇杷特色产业园区、家庭农场和休闲采摘基地等。同时针对枇杷种植基地进行数字化提升改造,进一步加强枇杷生产数据采集、质量安全追溯、产销对接服务等数据归集,为建立塘栖枇杷数字生长模型提供支撑。此外,区财政每年安排资金用于支持塘栖枇杷协会、合作社开展果农服务以及销售渠道拓展工作。
(三)品牌提升行动
主要包括分级管理、品牌运营和品牌管理,其中分级管理是指塘栖枇杷按软条白沙、硬条白沙、精选红种分类的基础上再根据品质梯度标准建立产品分级制度。同时要加强塘栖枇杷品牌运营和管理,将品牌运营与枇杷改植换种、基地改造提升、标准化生产、统一营销等任务挂钩。支持枇杷分拣分级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枇杷推介、展示展销、集中采购等。对生产主体出现有损塘栖枇杷品牌形象或造成负面舆情的,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四)标准提升行动
主要包括标准体系建设、应用和示范基地创建等三方面内容。标准体系建设主要通过加快梳理、修订产地环境、种植采摘、产品分级、储运保鲜、包装标识等方面标准、制度,构建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标准应用方面要强化塘栖枇杷行业协会作用,依托区-镇-村三级管理服务梯队和塘栖枇杷人才队伍,推广塘栖枇杷系列标准贯彻执行。同时,要建立健全基地标准化实施激励机制,支持基地开展生产、加工、储运、保鲜等环节设施设备标准化改造。将标准化生产与品牌管理紧密挂钩,鼓励示范基地积极开展绿色食品认定。
(五)营销提升行动
主要包括销售渠道、供应链以及文化遗产保护等内容,在销售环节,要对盒马鲜生、淘宝天猫、微信商城等重点销售渠道做好产品标识规范、推广文案统一,实现塘栖枇杷全品类、全年度电商销售;在供应环节,试点协会牵头的精品枇杷“大户订单预约”包销模式,逐步建立塘栖枇杷供应链体系;在产品文化挖掘方面,要加快枇杷文化体验以及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争取2025年完成“塘栖枇杷种植系统”国家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工作。
(六)产业链提升行动
主要依托人才培育、农旅融合、联农共富和发动社会广泛参与等方面助力枇杷产业链整体提升。
一是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枇杷专家团队,培育、引进枇杷行业人才,规范枇杷经纪人管理,指导服务产业发展。
二是建立“塘栖枇杷产业发展联盟”,聚焦枇杷全株资源利用产品开发,进一步推动相关枇杷产品市场化。
三是要加快周边沿线景观改造提升,利用村社闲置资源,合理规划农旅融合的产业布局。
四是要大力扶持从事塘栖枇杷标准化生产的家庭农场,加快建设以塘栖枇杷初加工为主的共富工坊。
五是要加强村社、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基层组织作用,通过制度规范枇杷生产销售行为。
五、适用对象
全区镇街、村(社)、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人才等
六、注意事项
本实施方案自2024年8月18日起施行。2024年1月1日至本文件实施前符合条件的,可参照执行。
七、关键词解释
新农人是指具备一定新理念、新技术、新业态、新生产组织方式,以从事农业生产、加工、销售、服务等各环节为主要收入来源,且收入高于所在地区传统农业从业人员收入水平,有农业情怀、有适度规模、有持续发展性、有防风险能力的现代农业经营者。
枇杷经纪人是指在枇杷交易市场上,以中介形式协助农民或枇杷生产者进行销售和采购的专业人士。他们通过对市场行情的准备把握和对枇杷质量、价格、供销情况的准确评估,促成买卖双方交易。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临平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徐旻昱
政策咨询电话:0571-8953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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