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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21/2024-11216 | 文件编号 | 临平农发〔2024〕83号 |
责任部门 | 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4-07-01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编号: | ALPD65-2024-0002 | 有效性: | 有效 |
关联类型: | 政策原文 | 征求意见和反馈: |
【解读】关于《临平区植保绿色防控技术示范项目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来源:法规审批科 发布时间: 2024-07-04 16:55:48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临平区认真贯彻绿色植保的防控理念,以绿色发展为引领,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努力发展现代农业,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两型农业,促进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和、农业生态安全。
二、制定依据
根据《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强村富农”实施意见(2024—2026年)》(临平政发〔2024〕10号)第24条“对绿色防控技术示范项目,按核定投资额的50%进行补助。”之精神,结合《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5号)和临平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三、适用对象
在临平区从事粮油、蔬菜、水果等农作物生产的生产主体(包括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种植粮油作物连片200亩以上或种植蔬菜、水果等作物连片50亩以上,并计划通过生态调控、农业措施、理化诱杀、生物防治和化学防治开展植保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工作。
四、政策举措
1.强化支持力度。对验收合格的示范项目,按核定投资额的50%进行补助,每个项目(一个实施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2.规范申报流程。项目实施主体向属地镇街进行申报,镇街初审后盖章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公示后择优立项。
3.注重农业生产安全。对出现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和高毒农药的、在防治过程中发生人畜中毒伤亡事故的、造成重大的环境污染事件的和使用农药造成严重药害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关键词解释
植保绿色防控技术是一种综合性的农业病虫害防治方法,旨在通过采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生态调控以及科学、合理、安全使用农药的技术,达到有效控制农作物病虫害,确保农作物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的目的。
六、新旧政策差异
新一轮政策在准入条件和立项数量等方面进行了调整优化。一是准入条件,将原政策在连片300亩以上粮油作物或100亩以上蔬果作物,调整为种植粮油作物连片200亩以上或种植蔬菜、水果等作物连片50亩以上。二是立项数量,将原政策每年择优确定2-4个项目予以立项,调整为择优立项。
七、注意事项
本细则自2024年7月28日施行,2024年1月1日至本细则实施前符合支持条件的,参照本细则执行。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杭州市临平区农业农村局
解 读 人:王忠
联系电话:0571-8916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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