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8/2024-13492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人力社保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4-08-06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雷明发与杭州海纳天承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08-06 17:25 浏览次数:

杭州海纳天承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雷明发与你单位劳动报酬、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争议一案[浙杭临平劳人仲案(2024)1132号],申请人雷明发要求:1.支付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月13日期间被拖欠的薪资共计5477.68元;2.支付2023年10月23日至2024年1月13日期间的加班工资3413.79元;3.确认申请人与你单位的劳动关系于2024年1月13日已实际解除;4.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4000元。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增加仲裁请求申请书副本、通知书、补充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20日内。该案定于2024年10月10日10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临平区西大街70号解纷大楼6楼第二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裁决。


杭州市临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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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明发与杭州海纳天承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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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已受理申请人雷明发与你单位劳动报酬、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争议一案[浙杭临平劳人仲案(2024)1132号],申请人雷明发要求:1.支付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月13日期间被拖欠的薪资共计5477.68元;2.支付2023年10月23日至2024年1月13日期间的加班工资3413.79元;3.确认申请人与你单位的劳动关系于2024年1月13日已实际解除;4.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4000元。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增加仲裁请求申请书副本、通知书、补充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20日内。该案定于2024年10月10日10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临平区西大街70号解纷大楼6楼第二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裁决。


杭州市临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8月6日